关于废止《关于肉鸡进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商务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号关于废止《关于肉鸡进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为规范进口管理,便利企业经营,现决定废止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肉鸡进口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外经贸管发第20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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