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林业系统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林普办【2009】03号
颁布日期:2009-1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开展林业系统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

林普办【2009】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09】176号)要求,结合林业行业特点,我办在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将继续组织2009年林业系统的年度普法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在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之间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国家林业局普法办11月下旬在国家林业局政府网(www.forestry.gov.cn)上提供统一的考试试题,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自行下载,试题答案在考试结束后提供。

二、相关要求。

试卷印制、考试组织及评卷工作由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具体安排,考试成绩要登入《林业系统“五五”普法培训证书》。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在2009年1月30日前将考试情况书面报告国家林业局普法办。

联系人:李权

联系电话:(010)84238613

传真:(010)84238604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2009年林业系统年度普法考试试题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月二十三日

下载:2009年林业系统年度普法考试试题.doc

http://www.forestry.gov.cn/data/2009/uploadfile/2009-11-23-520355-2009年林业系统年度普法考试试题.doc

延伸阅读

关于在全市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发展舍饲养殖的决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普查和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