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1313号
颁布日期:2010-06-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313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10]20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广州市明星巨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于2010年12月11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延伸阅读

关于在全市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发展舍饲养殖的决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普查和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