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亚洲青年管弦乐团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1〕1148号
颁布日期:2011-07-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亚洲青年管弦乐团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148号

国家大剧院:

你院院演文〔2011〕3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邀请亚洲青年交响乐团一行101人(其中我国内地29人、香港特区11人、台湾地区32人,澳大利亚2人、日本8人、韩国4人、马来西亚4人、菲律宾3人、新加坡4人、越南3人、泰国1人),于2011年8月1日至7日到你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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