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阜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23日阜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阜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平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阜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奋力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阜阳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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