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马政办〔2014〕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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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1-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2014年11月12日
马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2013—2020年)
马鞍山市地处中纬度地带,属北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境内暴雨、雷电、干旱、大风、台风、大雾、高温、暴雪、连阴雨等时有发生,常常造成严重的气象灾害。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生物病虫害等气象次生灾害也较为严重。据统计,气象灾害占马鞍山市自然灾害的70%以上,对全市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经济建设、农业生产、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等影响严重。每年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当年GDP的1—3%。特别是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气象灾害增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依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马鞍山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气象灾害防御现状和趋势分析
(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安徽省气象局的领导下,马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1.气象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加强。全市建有4个国家级自动气象观测站,覆盖全市各乡镇的32个自动雨量监测站,12个四要素自动气象站,7个六要素自动气象站,4个含能见度的六要素交通气象站,1个GPS/MET水汽监测仪,1部C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4个土壤墒情监测站,1个酸雨观测点,4套卫星资料接收设备等大气自动监测设备。为应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全市还购置了1个车载式移动气象台,移动应急气象站设备1套,气象监测能力得到加强。
2.气象预报预测水平稳步提高。建成马鞍山市预报预警业务平台、预警信号制作发布系统、短临预警(报)系统、气象信息综合分析处理系统、气象灾情直报系统、天气会商系统等各项业务系统;着力完善城市精细化气象服务系统建设。根据青弋江—水阳江—漳河水系图、滁河流域暨驷马山灌区水利工程位置图分析,结合实际开发《马鞍山面雨量监控预警系统》,强化流域暴雨的监测预警。建成“基于细网格资料的马鞍山乡镇精细化预报系统”;完成本地化SWAN气象服务系统、省局细网格有关资料下载应用系统、马鞍山市降雨量实况色斑图生成系统等建设,与国土部门联合建设完成马鞍山市国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监测预报系统。气象预报手段不断增多,精细化程度逐步提升,预报预测水平稳步提高。
3.气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建成包括广播、电视、电话、手机短息、互联网络等在内的气象信息发布渠道,气象灾害预警覆盖面接近90%;全市安装气象电子显示屏60块,乡镇覆盖率达100%;成立覆盖全市36个乡镇的“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25个乡镇建立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16个乡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4.气象防灾减灾成效显著。我市战胜2005、2008特大暴雨灾害、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2011年60年一遇的特大旱灾,2013年梅汛期后的的高温干旱,将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气象防灾减灾成效显著。
(二)气象灾害防御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分析。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当前马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仍存在以下薄弱环节:气象灾害防御布局重点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部分经济开发区和新型农业生产区的气象灾害易损性越来越大;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体现在当前气象业务体系对于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不高、预报时效短、预报准确率仍不能满足气象灾害防御需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尚未完全覆盖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预警信息的针对性、及时性不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尚未建立,缺乏精细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重点工程建设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尚未全面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支撑仍显不足;气象灾害社会综合防御体系不够健全,部门联合防御气象灾害的机制不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社区、乡村等基层单位防御气象灾害能力弱,缺乏必要的防灾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综合防灾社会体系不完备。面对气象灾害频发易发的趋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气象灾害防御的形势更加严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气象灾害防御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气象灾害防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如何科学防灾、依法防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最大程度地减轻防灾的经济成本和社会负担,成为气象灾害防御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频率加大。流域性特大洪涝、区域性严重干旱、高温热浪、极端低温、特大雪灾和冰冻等灾害出现的可能性增大。受全球气候变暖、污染物排放和城市建设的影响,大气气溶胶含量增加,雾、霾等天气也呈增多、增强趋势,对气象灾害防御提出了新的挑战。
——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大大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更加严重威胁。气象灾害对农业、林业、水利、环境、能源、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等高敏感行业的影响度越来越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重,严重威胁着这些行业的安全运行,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更加严重的影响。
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为主要目的;以防御突发性气象灾害为重点,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以促进马鞍山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基层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
(二)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在气象灾害防御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完善紧急救助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气象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改善人民生存环境,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教育,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2.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气象灾害防御立足于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工作,集中有限资金,加强重点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着重减轻影响较大的气象灾害,并探索减轻气象次生灾害的有效途径,从而实行配套综合治理,发挥各种防灾减灾工程的整体效益。
3.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气象灾害防御要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的防御措施,按轻重缓急推进区域防御,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集中资金,合理配置各种减灾资源,减灾与兴利并举,优先安排气象灾害防御基础性工程,加强重大气象灾害易发区的综合治理,做到近期与长期结合、局部与整体兼顾。
4.坚持依法科学防灾原则。气象灾害的防御要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划,并依托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防灾减灾的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提高科技减灾水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工程建设应当科学合理避灾,气象灾害防御工程的标准应当进行科学的论证,防灾救灾方案和措施应当科学有效。
(三)规划目标。
1.目标。
(1)总体目标。建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及其信息发布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知识水平,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和“灾害监测预警、灾害信息发布、防灾科普宣传”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到2020年,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比例减少20%,人员伤亡减少30%;工农业经济开发以及人类活动控制在气象资源的承载力之内,城乡人居气象环境总体优良;参与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准备工作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数量增长80%以上。进一步推动马鞍山市气象防灾减灾事业的全面发展。
(2)近期目标(2013—2015年)。初步建成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非工程性措施与工程性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建立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工程项目;加强全市气象信息接收设施建设,常规气象信息覆盖率达90%以上,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95%以上,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覆盖率达98%以上;完成1—3个气象灾害防御示范村标准化建设;制定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雷击风险评估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加强气象条件所引发的交通安全、疾病流行、森林火灾等公共安全工作。
三、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一)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分布。
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是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依据,是构建防灾减灾体系的基础。通过对马鞍山市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研究,进一步查清马鞍山市气象灾害的分布、发生规律。
1.暴雨洪涝:马鞍山市年平均降雨量为1113.8毫米。暴雨主要出现在汛期的5—9月,占全年暴雨日数的93%,其中5—7月最为集中,分别占全年和汛期暴雨日数的78%和84%。本市年平均暴雨日数为2.7天,大暴雨日数为0.7天;年平均暴雨总量213毫米,占年降水量和汛期(5—9月)降水量的20%和32%。
根据马鞍山观测站自记记录,日最大降水量254.6毫米,出现于1962年7月6日,小时降水最大76毫米,出现于1977年8月10日,10分钟最大降雨量28毫米,出现于1978年9月3日。梅汛期的6、7月份,是马鞍山洪涝灾害发生较多时段,几乎都是由连续性强降水天气过程所造成,连续性暴雨和大暴雨主要出现在6月下旬和7月上旬。1982以来的30年中,马鞍山出现了5次洪涝年份,分别为1989、1991、1996、1999和2003年,其中1991年出现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涝年出现的机遇为3—4年一遇,特大涝年约为15年一遇。
2.干旱:马鞍山干旱多发生夏秋季的6—11月,春季不多,但2010—2011年出现了60年不遇的秋冬春连旱,降水量较常年偏少87%,造成全市29.76万亩农作物受旱,其中重旱6.18万亩,全市共12万人和1.1万头大牲畜饮用水受到影响,博望河、野风港大河等河流已接近枯竭,大部分水库已接近死库容,当涂县东方红、博望区向阳、甘坝等8座水库基本干涸,石臼湖水位明显下降,除湖心有部分水源外,也干涸见底。
干旱主要对农作物生长直接造成危害,所以夏旱危害最大。夏旱主要是梅雨量偏少造成的,特大干旱与空梅或梅雨期特短、梅雨量异常偏少紧密相关。干旱常常出现季节连旱,如伏秋连旱、冬春连旱、甚至四季连旱。干旱还有数年连旱的严重情况,如上世纪60年代的1966—1968年,本市连续3年严重干旱。20世纪90年代以来,马鞍山干旱有增加的趋势,1990、1992、1994、1995、1997、2001、2004年相继出现了干旱,其中1994、2001、2011年为严重干旱年份。旱年的机遇为2—3年一遇,严重干旱年5年左右一遇。干旱发生频数比涝年大得多。除少数年份外,马鞍山东部丘陵地区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旱情发生。
3.雷电灾害:马鞍山属多雷地区,平均雷暴日为31个,雷暴的年际变化差异较大,最多年份多达60个;最少年份为16个。雷电日数主要发生在春季和夏季,两者占全年雷电日数的89%,秋冬季占全年雷电日数的11%。马鞍山一年中任何一天都有可能出现雷电天气,雷暴的日变化规律十分明显,主要发生在午后13时到夜间,其中,白天在午后16—17时最容易出现雷暴。强雷暴天气以盛夏7、8月为多,初夏和初秋6、9月次之。
4.大风灾害:马鞍山市区大风次数平均每年9.4次、含山县大风次数平均每年5.4次、和县大风次数平均每年9.1次、当涂县大风次数平均每年6.2次。马鞍山1965年出现大风次数最多,为41次。2009年6月17日,含山县出现历史最大的极大风速,为38.8米/秒;2011年8月13日,和县出现历史最大的极大风速,为30.6米/秒;2007年龙卷风分别袭击了含山县、和县。
5.高温灾害:马鞍山市极端最高气温为42℃(出现在2013年8月11日),极端最高气温多出现在6月中下旬,8月上、中旬高温、高湿、闷热天气风险度较高。从高温日出现的季节来看,5月上旬到9月中旬共14个旬都有可能出现,但主要集中在7月中旬到8月上旬3个旬中。约占总数的53%。其次是6月中旬、7月上旬和8月下旬,出现高于35℃高温最多的是7月下旬,占全年高温日数的20%左右。;大于38℃的高温日大部分也都出现在7—8月份,8月占多数。然而,大于40℃以上的高温天气则绝大多数出现在8月份。
6.暴雪:马鞍山市区平均每年1.66次暴雪、含山县平均每年1.67次暴雪、和县平均每年1.53次暴雪、当涂县平均每年1.72次暴雪。其中1998年3月20日,马鞍山出现历史日最大降雪,降雪量为36.4毫米。2008年1月25日—2月2日,马鞍山出现了持续性降雪天气过程,1月26日、27日、28日为连续性暴雪。全过程市区累计降雪量为56.0毫米,最大积雪深度为41厘米;当涂县累计降雪量为54.8毫米,最大积雪深度38厘米。无论是降雪持续时间、过程降雪量、还是积雪深度,均为马鞍山1959年有气象记录资料以来的最大值,可谓50年一遇,积雪和道路结冰对交通运输业影响最大。
7.台风:马鞍山距海岸近200公里,有气象记录以来尚无有登陆台风的直接影响,主要是受减弱后的台风低压或台风外围影响。台风低压或台风外围带来的暴雨在马鞍山市造成的洪涝灾害不可忽视。根据近30多年的台风资料分析,平均每年有2个台风对马鞍山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台风影响时一般会出现6至8级大风,同时带来中到大雨或暴雨。7—9月是台风对本市主要影响月份,其中:8月份台风影响次数多,9月份台风影响程度重;7月中旬以前和10月中旬以后,台风影响机遇较少,且影响程度也轻。2005年,影响马鞍山的台风有4个,分别为5号台风“海棠”、9号台风“麦莎”、13号台风“泰利”和15号台风“卡努”,是本市建市50年来受台风影响最多的一年,其中以台风“麦莎”影响较为严重。
2005年9月2日受台风“泰利”外围影响,含山县24小时降雨338毫米,平均降雨量290毫米,致使含山县清溪镇11个圩口漫破;2008年7月31日受台风“凤凰”外围影响,31日晚10时至8月2日8时含山县降雨量达468.7毫米,平均降雨量310毫米,雨势来势凶猛,致使山洪暴发,内河水位陡涨,含山县中小型水库全部溢洪,4个圩口溃破。
8.大雾:马鞍山市区大雾平均每年出现9.4次;其中1979年出现大雾次数最多,为22次。春季出现大雾占总次数的24.6%,夏季占7.9%,秋季占28.7%,冬季占38.8%;含山县大雾平均每年出现15.4次;其中1981和1984年出现大雾次数最多,为31次。含山县春季出现大雾占总次数的24.6%,夏季占9.9%,秋季占33.6%,冬季占31.9%;和县大雾平均每年出现16.3次;其中1977年出现34次,大雾次数最多。和县春季出现大雾占总次数的23.8%,夏季占5.9%,秋季占33.2%,冬季占37.0%。当涂县大雾平均每年出现13.0次,其中1979年最多,出现25次大雾天气。当涂春季出现大雾占总次数的23.8%,夏季占4.5%,秋季占30.9%,冬季占40.7%。
大雾污染空气,影响交通,对人体健康不利。风险度较高。
9.连阴雨:马鞍山平均每年3—5月有2—3次5天以上的连阴雨天气过程,本市春季连阴雨过程有近一半持续5—6天,7—10天占40%,10天以上的仅占10%左右,7天以上的长连阴雨天气本市为5年4遇,主要发生在3月下旬、4月上旬。连绵的春雨伴随着低温,导致本市早稻、棉花播种时发生烂种、烂秧,以及小麦湿害、倒伏或诱发多种午季作物病虫害,给农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甚至损失。
秋季连阴雨平均每年出现1—2次,马鞍山市秋季连阴雨出现时期较为分散。相对而言,9月上、中旬,10月上旬,11月上旬和下旬比其他旬略多。秋季连阴雨持续5—6天的占总次数的55%,其中9月和10月连阴雨持续5—6天的次数相对要多。大于等于7天的连阴雨过程占45%。1988年以来,马鞍山市秋季连阴雨以1996年10月30日—11月12日持续14天为最长。
(二)气象灾害综合风险分布。
气象灾害综合风险区划:马鞍山市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在全省排名属中等偏重。
气象灾害综合防御分区:马鞍山市位于安徽省东部,地处长江及其支流水阳江、青弋江下游,呈丘陵地形。从采石矶至马鞍山(山名)北沿江为一狭长的带状山脉,走向与长江流向一致,市区的东部、东北部、东南部多山区,呈东北高西南低。在全市土地总面积中,平原圩区约占五分之三,丘陵岗地和江河湖泊各站五分之一。特定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导致不仅本地雨水集中容易成涝,而且当长江上游和滁河洪峰过境、皖南山区山洪暴发和潮水顶托“三水汇聚”之时,极易出现较严重的洪涝灾害。
因此,从马鞍山市水文、地质和气候条件出发,根据气象灾害风险综合区划结果,划分了个四个气象灾害防御区:一是地质灾害防御区:雨山区向山至银塘地区、采石镇沿江陡崖、慈湖团旗山,马鞍山西南坡、花山区霍里镇、当涂县姑山地区、太白镇和睦山地区、丹阳镇龙王山、新市镇釜山、博望区横山、太湖山公路切坡地段、和县香泉至石杨。二是雷电灾害防御区:强雷区主要集中在含山县的运漕镇、和县的西埠镇、当涂县的大陇乡、市区的霍里镇、博望区;高雷区主要集中在含山县的仙踪镇、铜闸镇,和县的白桥镇、善厚镇,当涂县的丹阳、新市,市区的向山镇、小黄洲;多雷区主要集中在含山县的林头镇,和县的乌江镇,当涂县的护河镇,市区的采石、佳山、银塘。三是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区:花山区、雨山区的采石河以北地区,该区域经济发达、人口集中,受灾后损失较大,为重点防御保护区;当涂县太白镇、石桥镇、黄池镇、塘南镇为次重点防御保护区;和县南部乡镇、博望区博望镇、新市镇为一般防御区。四是干旱灾害防御区:花山区、雨山区以北地区、和县北部乡镇、含山县北部乡镇。
四、气象灾害防御的主要任务(非工程性措施)
(一)防灾减灾指挥系统。
1.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加快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综合协调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支撑应急预案实施,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应急平台要协调多个专业部门的应急平台资源,实现与市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通过对各职能部门各自分立、互不相通的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形成一个以应急办为中枢,面向各职能部门提供统一服务、综合应急的指挥系统,逐步建立“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履行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责。发挥气象部门现有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中心建设,逐步构建气象灾害“数字预案”。
2.市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市政府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指挥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建立有完善的监测设施,完备的防汛抗旱预案和洪涝、台风、干旱灾害处置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政府部门领导报告和传达省级指挥部门的各项指令,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联络、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乡镇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等工作。县区、乡镇、村(社区)、企事业等基层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3.市减灾救灾指挥系统建设。依托市减灾救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二)气象灾害监测监控。
1.建立气象综合监测网。完善区域自动站气象监测网,实现乡镇全覆盖;在高速路、国省道、长江内河建立包括能见度要素的自动气象站;在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建立雨量监测站点;在重点旅游景区建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业气象观测站;在人口密集、人类活动频繁的城市地区,建设PM2.5气溶胶观测站,提升雾、霾监测能力;在雷电多发区布设大气电场监测仪和闪电定位仪,建设雷电专业监测网。
2.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全市设立气象灾害实景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在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建立加密视频实况监测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作物旱涝墒情监测。加强水文监测设施建设。
3.建设卫星和雷达信息接收处理系统。建设气象卫星信息接收处理系统。依托国家和安徽省雷达观测网,建立马鞍山市雷达信息共享系统。
4.建立和完善短时临近预报系统。建立中尺度气象自动站网气象资料实时处理平台,当雨量、风速、气温等要素达到警戒指标时,实现10分钟内自动报警。
5.建立气象灾害监测资料图形显示系统。实现气象监测、雷达探测、卫星遥感等资料在气象预警中心实时动态显示。
(三)气象灾害预测预警。
1.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报服务。应用各种实时观测资料,对上级台站的预报进行小空间尺度的订正,提高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警报质量,实现从灾害性天气预报向气象灾害预报的转变。
2.完善气象预报预警业务流程。完善马鞍山市短时预报、临近预报和警报的业务流程,实时发布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种类、强度、落区的警报,开展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联防。
3.开拓预警信息发布和接收渠道。依托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推广手机短信、小区广播、农村有线广播直播系统、移动掌上气象台,市内电子大屏,农村气象预警电子显示屏等发布渠道,开展乡镇“信息直通系统”服务,实现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村到户。
(四)气象灾害防御。
1.暴雨洪涝灾害防御。
加强暴雨预报预警。做好暴雨的预报警报工作,根据暴雨预报及时做好暴雨来临前的各项防御措施。认真检查防洪工程,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城市地下排水系统要加强维护,保障畅通。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在洪涝高风险区,应提高水利设施的防御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降低暴雨洪涝灾害发生的风险性。对防洪工程开展综合治理,修筑堤防,整治河道,合理采取蓄、泄、滞、分等工程措施。
加强防洪应急避险。居住在病险水库下游、山体易滑坡地带、低洼地带、有结构安全隐患房屋等危险区域人群,遇洪涝灾害应及时转移到安全区域。
加强农田设施建设和维护。做好大田作物和设施农业田间管理,加强农田排涝设施建设和维护,遇洪涝灾害及时做好排涝。
2.山洪地质灾害防御。
建立健全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开展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完善山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重要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实现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
提高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加强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建设。组建应急队伍,开展救援演练,当收到山洪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后,受影响地区的公众应当立即撤离危险区。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急小分队应当快速反应,立即奔赴事发地点救援。
加大山洪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根据山洪地质灾害点的规模、危害程度、防治难度以及经济合理性等实际情况,分别提出实施应急排险,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的具体措施。
强化工程建设与山洪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及城市总体规划、村庄、集镇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预防和治理山洪地质灾害的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地质灾害,最大限度降低建设工程风险和维护费用。
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各项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筹做好山洪地质灾害与危旧房改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尾矿库隐患治理、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提高综合防治水平。
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信息资源的集成、整合、利用与开发,促进信息共享,实现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网络化、信息规范化、数据采集与处理自动化。
3.干旱防御。
加强干旱监测预报。重视干旱监测预报,开展并完善共享土壤墒情监测,建立与旱灾相关的气象资料和灾情数据库,对马鞍山市干旱灾害高风险区,开展干旱预测,实现旱灾的监测预警服务。
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对将出现或已出现旱情的地区进行调查,开展干旱状况评估,指导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合理开发利用空中水资源,减少干旱损失,改善生态环境。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升设施农业干旱墒情专项服务能力,推广应用先进的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建设滴灌示范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整修水库和抗旱提水工程,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在重视大型水利工程的同时,在山区着力发展各类投资少、见效快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加强防旱植被建设。对于干旱发生的高风险区,加大绿化力度,在交通沿线两侧建设“绿色长廊”,推进农村绿化建设,加强森林经营,提高生态功能。因地制宜推广耐旱作物或树种的种植。
4.雷电防御。
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建立防雷管理机制,制定农村防雷技术规范。各区县和有关单位应根据雷击风险等级,采取定期检测制度,发现雷击隐患及时整改,减少雷击灾害事故。
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加强雷电科普知识和防雷减灾法律法规宣传,实现雷电防护知识进村入户,提高群众防雷减灾意识。增强群众自我防护和救助能力,有效减轻雷电灾害损失。
加强雷电监测与预警。按照“布局合理、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规划和建设雷电监测网,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御能力,及时发布、传播雷电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提前做好预防措施。
加强雷电技术服务。规范和加强防雷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好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技术性审查和防雷装置检测工作。建立防雷产品测试和检验技术服务体系,保证防雷产品的质量安全。
加强雷击灾害调查分析。做好雷击灾害调查和鉴定工作,提供雷击灾害成因的技术性鉴定意见,为雷击灾害事故的处理及灾后整改与预防提供科学客观的法律依据。
5.大风防御。
加强大风监测预报预警。气象部门应做好大风监测预报,当有台风、寒潮、强对流天气来临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大风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加强大风灾害防御。在接收到大风预报或预警信息后,应根据防御指引,及时科学地加固棚架、临时搭建物、广告牌及现代农业设施,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停止高空、水上户外作业。
加强防风设施建设。永久性和临时建筑以及农业产业、农业设施等应根据大风灾害风险区划进行规划,加大对防风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大力推广果园、茶园、花卉苗木等园区防风林带建设。
6.高温防御。
加强高温预报预警。做好高温的监测和预报,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群众发布高温报告以及防御对策。
做好高温防御。根据气象台发布的高温预报,做好各种防暑准备,各相关部门应做好供电、供水、防暑医药用品和清凉饮料供应准备,并改善工作环境及休息条件。
削弱高温影响。在高温风险度较高的区域,房屋住宅等建筑设计应当充分考虑防暑设施,注意房屋通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削弱热岛效应,减轻城市高温危害。
7.雪灾防御。
加强大雪监测预报预警。做好降雪监测预报和预警信号的发布,雪灾高风险区遭遇降雪天气应积极发挥气象信息员队伍作用进行降雪监测。为设施农业和各企事业单位开展雪压预报服务。
强化雪灾应急联动。完善冰雪灾害专项应急预案,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应急工作。加强气象与建设、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的协作和联动,开展雪灾防御工作。
做好重点行业雪灾防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御指引和应急预案,加强和指导抗雪灾工作。提高农业设施、输电设施、钢构厂房的抗雪压能力。
8.大雾防御。
开展大雾天气预报服务。积极开展对大雾天气形成机理的研究,进一步提高大雾预报准确率,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传递给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
因地制宜制定应急预案。制定适合本地特点、行之有效的大雾应急预案,在连续出现大雾并可能对敏感行业造成影响时,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进行有效调度,避免或减轻因大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防止输电线路污闪。提高输电线路抗污能力,合理安排线网清扫周期,加强对雾滴附着瓷瓶的导电率研究及瓷瓶质量监测检查等,针对大雾天气增加特殊巡视,及时清理凝结污物。
加强交通大雾防御。气象、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加强合作联动,建立高速公路、航运水道大雾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大雾对交通影响的研究,遇大雾天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大雾天气对交通的影响和因大雾引起的交通事故。
9.低温连阴雨的防御。
做好低温连阴雨预报预警。气象部门应做好低温连阴雨预报服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部门和公众做好防御措施,适时收听天气预报,做好排涝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配备必要的烘干设备;及时翻晒衣物,注意饮食卫生。
做好农作物防御工作。各地农业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科学的防御预案和技术意见,提出有针对性的防御措施。组织机关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基层,指导农民及时落实防御措施。
10.主要农作物气象灾害防御。
水稻是我市重要的粮食作物,对其影响较大的是干旱和洪涝。水稻防御干旱主要措施包括适时增加土壤水分,防止干旱发生,实行节水栽培,减少土壤水分蒸发,增强水稻植株自身的抗耐性,减轻危害。根据水稻对水分的需求特性,实行节水栽培,优先满足敏感期的水分供应。水稻受涝后,应及时开渠排水,使苗尖及早露出水面,缩短淹没时间,同时应加强田间病情检查,防范病虫害发生。
油菜。油菜是马鞍山主要的农作物之一,造成油菜受灾的气象灾害多且频繁。低温冻害:苗期低温冻害,气温降至小于—5℃时,叶片开始受冻。冬季低温加上大风加重冻害。抽苔开花期对低温敏感。高温逼热:高温使花器官发育不正常,蕾荚脱落率增大。冬油菜灌浆成熟期日最高气温常常超过适宜温度,日最高气温大于30℃,造成高温逼热以致减产。连阴雨:因雨水过多,特别是花期多雨,伴随着低温寡照常发生湿害,引起植株早衰,使角果数减少,每角粒数下降,千粒重降低造成减产。大风:大风引起倒伏、折枝断茎。
水果。台风和雷雨大风对水果生长有较大影响。在水果建园时要规划建设好果园防风林带。园内要建立起良好的排灌系统,降低洪涝风险。合理布局树种品种结构,要尽量选择能避开台风多发期的品种。
蔬菜。低温冻害、大风、高温等对大棚蔬菜生长影响较大。在蔬菜上和行间覆草(膜)或在棚内燃烧煤炉,增加棚内温度以降低低温冷害程度。加固大棚设施来抵御大风灾害。高温连晴时注意遮光降温和通风。
水产养殖。对水产养殖业影响较大的主要是洪涝灾害和高温高湿低压天气。当出现洪涝时,养殖户要及时排涝,防止鱼虾外逃。遇高温高湿低压天气时,养殖户应及时给鱼塘增氧。
11.森林火灾防御。
开展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在森林防火期,制作24小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通过广播、短信、电视等多种渠道对外发布。高火险期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
加强森林火险监测监控。建设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立监控中心和前端监控点。在森林防火特殊期,关注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
加强森林消防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森林消防法规、制度和防扑火知识,全面提高广大群众法制意识及安全意识。
加强森林火险隐患整治。每年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整治月活动,对一般隐患落实巡查人员进行循环检查,对重点隐患落实专人看守。建立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为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提供保障。
加强森林防火督查指导。在森林火险高风险区和易发时间段,及时组织督查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加强火源管理,严控火种进山,减少火险隐患,最大限度遏制火灾发生。
五、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性措施
(一)城市防洪抗旱工程。加强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巩固提高防洪、除涝能力,维护长江马鞍山河段稳定;以慈湖河改造工程为龙头,着力提升市中心城区防洪抗旱能力,“十二五”期间,市区达到安全防御长江1954年型洪水标准,慈湖河堤防洪标准由10一遇提升到20年一遇;继续实施骨干排涝站工程建设,提高城乡排涝能力,重点是主城区和采石镇、博望区、示范园区等及县城的基础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受气候变化和环境影响,近年来马鞍山市高温热浪、旱情发生频繁。为合理开发和利用空中水资源,缓解高温干旱,改善生态环境,市政府加大“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投入力度,成立人工增雨作业指挥中心、天气监测中心和人工增雨作业总队,分别负责指挥管理、天气监测预报和增雨作业。
(三)防雷工程。加强雷电探测、预警预报和防雷装置建设,覆盖率要求达100%。针对不同的建(构)筑物或场所,不同的信息系统及电子设备、电气设备,不同的地质、地理和气象环境条件,开展雷击风险评估,量身定制雷电防护方案与防雷措施。重视农村地区的防雷工作,规范和加强农村地区的防雷安全监督和检测工作。按计划推进农村防雷示范村和示范工程建设。
(四)应急避险工程。各灾害多发的县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在有条件的乡镇建立气象灾害应急避灾点,在醒目位置挂置市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的“气象灾害应急避险安置点”标志。避险场所要求地势较高、不受山洪和地质灾害影响、交通便利、钢混结构、防雷设施检测合格、能抵御12级以上大风和40厘米以上积雪等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袭击,医疗救治、电力供应、救灾物资有保障,其容纳力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
(五)信息网络工程。实施“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工程,建立气象灾害监测资料实时传输网络。完善省、市、县气象高速宽带网和气象会商系统。建立和完善气象部门与乡镇的视频会商系统和信息直通系统。完善掌上气象台WAP站。完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基于GIS的气象灾害决策服务系统。构建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信息网络工程建设,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六)应急保障工程。加强应急保障工程建设,完善应急保障机制,配备气象应急保障车。当市内化工企业、油库等高危单位及交通干道等公共场所发生危险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气体泄漏扩散时,第一时间开展气象应急保障。充分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施全程监测预警,提供跟踪气象服务,为应急处置、决策服务提供科学支撑。
六、气象灾害防御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要性,把气象灾害防御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成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气象、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决策、统一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要紧紧围绕防灾减灾这个主题,把气象灾害防御培训作为一个基础性工作来抓,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组织领导夯实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纳入发展规划。
为共同推进马鞍山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在制订马鞍山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大纲、城市总体规划时,把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到总体规划之中,把气象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规划和计划编制中,充分体现气象防灾减灾的作用和地位,明确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实现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和气象防灾减灾的协调发展。
(三)强化气象法制建设。
加强气象法制建设和气象行政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依法管理涉及气象防灾减灾领域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气象基础设施保护和对气象探测、公共气象信息传播、雷电灾害防御等活动监管的力度,确保气象法律、法规全面落实。
(四)健全投入机制。
紧密围绕人民群众需求和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防灾减灾工程、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等对气象灾害防御的投入,多渠道筹集气象防灾减灾资金。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对灾害的救助、损失的转移分担和在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五)依托科技创新。
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紧紧围绕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能力,集中力量开展科研攻关,努力实现气象科技新的突破,增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能力,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能力,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增加气象科技投入,加大对气象领域高新技术开发研究的支持,加快气象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六)促进合作联动。
各县区、部门加强合作联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特别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灾情信息的实时共享,促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高,利用交流合作契机,丰富防灾减灾内涵。加强与院校的合作,促进资源信息共享和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建设高素质气象科技队伍,扩大气象科技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和防灾减灾提供强有力保障。
(七)提高防灾意识。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宣传,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气象法制和气象科普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气象、认识气象、应用气象。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牢牢抓住灾害防御的特殊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典型宣传,切实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加强乡镇信息站和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传播以及灾情收集与上报、气象科普宣传等,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七、附则
(一)本规划由马鞍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二)本规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三)附马鞍山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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