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芜湖市农作物秸秆还田实施意见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芜湖市农作物秸秆还田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芜湖市农作物秸秆还田实施意见的通知
芜政办秘〔2014〕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市财政局制订的《芜湖市农作物秸秆还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农作物秸秆还田实施意见
市农委市财政局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厅〔2013〕22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委省财政厅农作物秸秆还田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农作物秸秆还田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最现实、最直接的途径。对中低产田改良、测土配方施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增强土壤保水、保肥性能,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都具有重要作用。
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还田以及农作物秸秆其它有效利用方式,要按照地方主导、综合施策、稳步推进的原则,强化农机农艺融合,统筹农作物收割、秸秆还田与接茬作物播种各环节,注重示范引导,强化政策扶持,着力化解增加用工和成本制约矛盾,以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为重点,同步推进秸秆速腐还田,秸秆覆盖还田,因地制宜发展秸秆过腹还田,以及秸秆基料化、能源化、工业化等其他有效利用途径。
二、基本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秸秆的有效综合利用。2014年秋季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率力争达到55%以上,2015年全年秸秆的综合利用率达到秸秆总量的65%以上,2016年达到75%以上,2017年基本实现全市秸秆的有效综合利用。
三、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
1.油菜秸秆还田技术。油菜秸秆还田技术在我市已较为成熟,关键是从品种选择、播种方式调整等入手,为机收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在油菜收获时,选择具有秸秆切碎及均匀抛撒装置的收割机械进行收获。将油菜秸秆切碎并均匀抛撒在田面,秸秆切碎长度不超过10厘米,割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每亩基肥增施5公斤尿素,调节碳氮比,促进腐烂。水稻栽插前5-7天进行旋耕或翻耕,水稻栽插后应保持田面一定水层浸泡秸秆7-10天,10天后间歇灌溉,适当晾田,促扎根立苗。
2.小麦秸秆还田技术。在小麦收获时,选择具有秸秆切碎及均匀抛撒装置的收割机械进行收获。将小麦秸秆切碎并均匀抛撒在田面,秸秆切碎长度不超过10厘米,割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每亩基肥增施5公斤尿素,调节碳氮比,促进腐烂。然后进行旋耕或翻耕,耕深不少于15厘米,耕整后田块保持浅水5-7天,适度沉实,达到泥水分清,沉淀不板结,栽插前一天重新耙平施基肥,再栽插后茬水稻。
3.早稻秸秆还田技术。在早稻收获时,选择具有秸秆切碎及均匀抛撒装置的收割机械进行收获。将早稻秸秆切碎并均匀抛撒在田面,秸秆切碎长度不超过10厘米,割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因早稻后茬接双晚、季节紧,为加速早稻秸秆腐烂,每亩用两公斤秸秆腐熟剂与5公斤细土或腐熟有机肥拌匀,均匀撒施在已粉碎的秸秆上,每亩基肥增施5公斤尿素,调节碳氮比,促进腐烂。然后进行翻耕,将秸秆翻埋入耕层土壤内,翻压深度15-20厘米。双晚栽插前,田面保持一定水层(7-10厘米),沤腐3-5天,栽插后水深3-5厘米,浅水栽秧,栽后3-5天,露田1-2天,追施分蘖肥。分蘖期采用浅水勤灌的湿润灌溉法,使后水不见前水,以利土壤气体交换和释放有害气体。
4.单季稻可试用秸秆还田技术。
单季稻的后茬是油菜或小麦等旱地作物,单季稻秸秆可试用覆盖还田技术,即单季稻收获时,将秸秆放置田边,先耕翻整地,播种油菜或小麦种子后,再将单季稻秸秆均匀覆盖于土壤的表层,让其自然腐烂还田,同时,通过秸秆覆盖可以达到土壤保墒的作用,深秋或冬季还可以起到保暖作用,有利于后茬作物的生长。也可以试用稻田套种小麦的方式进行单季稻秸秆还田,即在单季稻收获前10-15天,将小麦种子套种下去,待单季稻收获时,将秸秆用于覆盖还田。
中籼稻后茬换茬时间较长,中籼稻收获时,可采取秸秆切碎并均匀抛撒在田面,秸秆切碎长度不超过10厘米,割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每亩用两公斤秸秆腐熟剂与5公斤细土或腐熟有机肥拌匀,均匀撒施在已粉碎的秸秆上,每亩基肥增施5公斤尿素,调节碳氮比,促进腐烂,然后进行翻耕整地播种午季作物。
5.双季稻秸秆还田技术。双季稻后茬若是冬闲田的,可以将秸秆均匀撒于田间自然腐烂还田,若后茬为油菜或小麦的,可参照单季稻覆盖还田技术。
6.秸秆打捆离田。对单季稻等多余的农作物秸秆采取打捆离田方式加以综合利用,主要有:(1)秸秆工业化。包括秸秆发电,以及利用秸秆气化发电、秸秆沼气后发电、固化、造纸、制帘、制绳等;(2)秸秆饲料化。用于大牲畜饲料,包括秸秆青贮、膨化等,实现秸秆过腹还田;(3)秸秆基料化,用于食用菌的繁殖基料。
四、保障措施
1.用好用足购机补贴政策。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械装置、秸秆打捆机和牵引机实行敞开补贴。各县区在国家购机补贴的基础上,原则上按不少于20%的比例实行累加补贴。补贴资金在省、市、县(区)安排的秸秆禁烧奖补资金中列支。
2.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鼓励引导成立秸秆收集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专业化秸秆收集、打捆、销售的服务组织建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对打捆后运到企业利用的秸秆给予一定的补贴。奖补资金在省、市、县(区)安排的秸秆禁烧奖补资金中列支。
3.加强示范引导和技术模式完善工作。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秸秆还田示范片和各村建立示范点,使之成为带动引导农民自觉实行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的样板田。针对秸秆利用的新情况、难点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秸秆还田农机农艺集成模式、农机具配套、综合配套技术、土壤理化性状、病虫草害发生规律等监测和试验研究。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为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把此项工作纳入秸秆禁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从2014年秋季开始,综合各地实际,制定年度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方案,落实配套措施。农技部门要做好秸秆还田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示范服务。农机部门要执行好农机补贴政策,推进农机装备的调整。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和使用监管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使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转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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