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经济社会发展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信息上报工作,按照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关于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的通知》(皖政研秘〔2011〕1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方式
请各县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下同)、各单位将经济社会发展信息报送市发展研究中心。请市发展研究中心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按要求汇总上报省政府政策研究室。
二、报送内容
1.各县区、各单位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出台的政策性文件;
2.各县区、各单位在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绩、创新做法、亮点工作等;
3.各县区、各单位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材料、调研报告等;
4.其他需要报送的重要工作情况。
三、报送要求
1.注重时效性。请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名单见附件1)于每月20日前集中报送,重要工作情况随时报送;其余单位可不定期报送。
2.注重质量。信息要主题鲜明、内容翔实、数据准确。
3.确定联系人。请各报送单位确定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1名联系人,并于8月12日前报送市发展研究中心(见附件2)。
四、报送方式
同时报送纸质信息和电子信息,以纸质信息为准。电子信息报送至市发展研究中心邮箱:wh-[email protected],纸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发展研究中心C728室。联系人:佘庆庆,电话传真:3112391。
附件:1.芜湖市按月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单位名单
2.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信息报送工作联系表
二O一一年八月六日
附件1
芜湖市按月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单位名单
(共25个,其余单位可不定期报送)
芜湖县政府、繁昌县政府、南陵县政府、镜湖区政府、弋江区政府、鸠江区政府、三山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芜湖调查队、市人行、市银监局。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