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2013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2013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2013〕8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龙岩市2013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龙岩市2013年

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工作,提升烟草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烟草农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按照《龙岩市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实施方案》(龙政综〔2012〕106号)明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职责、扶持政策和具体措施,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政策带动、先流后整、把握节点、先点后面、示范促进”的工作方法,围绕“减工、降本、提质、增效”的目标,科学规划,合理选点,高标准设计,规范化施工,程序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烟田土地整理质量,推动我市现代烟草农业迈上更高层次,为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奠定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全市计划完成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15000亩,其中:长汀县3500亩,上杭县3000亩,连城县3500亩,武平县2000亩,永定县2000亩,漳平市1000亩。原则上土地平整规模不得低于项目总规模的50%。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扩大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面积。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2013年1~3月)。各县(市)根据市烟田整理办部署要求,提出实施计划及具体地块,上报市烟田整理办。市烟田整理办组织市农办、国土资源局、烟草局等部门根据各县(市)提出的计划,进行现场调研勘察。项目选点过程中,对于坡度15度以上、土层厚度低于10cm、土壤剖面结构中含石量较多、生态环境较差的农田不宜纳入整理范围。3月上旬完成项目摸底调查,并上报备选项目点;3月中旬~4月上旬市烟田整理办组织专家踏勘备选项目点;4月中旬完成项目立项批复工作。

2.规划设计(2013年4~6月)。由市烟田整理办统一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龙岩市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福建省烟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准规划设计大纲施工技术规定》等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5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规划设计,6月底前完成项目报批和评审工作。

3.土地流转(2013年5~8月)。县(市)、乡(镇)政府组织工作组,走村入户,加强宣传,摸清规划区内农户耕地类别、面积、位置等情况,组织各农户对所属地块逐一核实,张榜公示,登记造册,统一建档。在此基础上,由村委会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明确土地流转承包年限、租金等具体事项。8月底前完成项目区内所有地块的权属登记和土地流转工作。

4.土地整理(2013年9~12月)。严格遵循设计总体方案,统筹考虑水、路、电等配套设施,科学保护耕作层,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9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10月初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工。

5.检查验收(2014年2月)。由市烟田整理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照规划设计、建设标准、面积地点等建设内容,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统一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村委会统一承包给种植大户,原则上要求每户种植大户承包面积达20亩以上。

四、工作职责

市烟田整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工作的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筹措、调度土地整理资金。

市烟田整理办负责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搞好政策研究、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制定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规范性文本,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检查和情况通报。

县(市)政府为项目建设主体,全面负责土地整理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项目选点、规划、设计、申报、指导、监督等工作。

乡(镇)政府为项目实施业主单位,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群众工作、土地流转、土地权属调查与登记、矛盾纠纷协调等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涉及水域工程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土地流转指导、农机服务等工作。

财政、审计部门负责资金监督管理和结算审计工作。

五、扶持政策

继续执行《龙岩市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实施方案》(龙政综〔2012〕106号)确定的相关政策。

1.项目资金。土地整理资金由市级负责筹措,统筹调配。国土资源、农综部门已经整理的土地,由烟草部门负责筹措资金进行完善提升,投入标准按照不低于3500元/亩标准投入;尚未整理的土地,继续整合烟草、国土、农综部门资金,其中烟草部门按不低于3500元/亩标准继续投入,国土部门控制在3000元/亩标准投入。

2.政策支持。相关部门开通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在土地流转、供电、农机服务、烤烟房建设、育苗棚建设、大户培育、合作社组建等方面予以支持。

3.培植大户。对土地整理片区种烟大户给予资金扶持,对种烟20亩以上的大户,烟草部门每年补助200元∕亩。有条件的县(市)给予配套扶持。

4.工作经费。对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乡(镇),按项目建设资金的7%补助工作经费,市、县(市)政府各承担3.5%。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县烟田整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力量,明确职责,专人专责开展工作。

2.整合部门资源。整合国土资源、农办、烟草等部门土地整理政策、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工作顺利开展。

3.做好群众工作。认真细致做好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土地流转、权属登记和调整分配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切实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

4.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公平、公正、公开操作,选好施工队伍。县(市)、乡(镇)政府要组建项目工作班子,加强项目实施的指挥、协调、督促,确保工程质量。继续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实施情况列入全市“五大战役”督查内容,加强检查指导,定期予以通报,对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严格检查和审计资金使用情况,对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真正使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工程服务于农、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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