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市本01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文号:南政综〔2016〕55号
颁布日期:2016-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市本01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南政综〔2016〕55号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市本级2016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请示》(南国土资〔2016〕11号)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12月联合制定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你局201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具体地块面积详见附表),请你局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1、列入市本级2016年度经营性用地收储计划一览表

2、列入市本级2016年度工业及基础设施用地收储计划一览表

3、2016年土地收储计划位置示意图-1

4、2016年土地收储计划位置示意图-2

5、2016年土地收储计划位置示意图-3

http://www.np.gov.cn/cms/html/npszf/2016-04-06/494901244.html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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