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荔城区北高市级试点镇埕头珠宝创意产业园(黄石工业园区五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荔城区北高市级试点镇埕头珠宝创意产业园(黄石工业园区五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莆政综〔2014〕138号

荔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批准莆田市荔城区北高市级试点镇埕头珠宝创意产业园(黄石工业园区五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荔政[2014]123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组织编制并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的《莆田市荔城区北高市级试点镇埕头珠宝创意产业园(黄石工业园区五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以下简称《控规方案》)。规划用地位于莆田市北高镇东侧,北侧紧邻兴化湾南岸开发区北高临港产业及研发组团。四至范围:北至黄北路,东至埕头村,南至笔架山,西至栏山村,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85.26公顷。

二、该控规方案涵盖用地性质、路网布局、容量测算、公建配套及市政工程等内容。片区规划人口规模按4.7万人控制,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约394.37公顷。

三、同意埕头珠宝创意产业园的功能定位是具国际先进水平的珠宝首饰创意产业园区;功能齐全的兴化湾南岸产业组团的重要综合配套服务区;山海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片区。

四、同意该控规方案的总体布局,并依据用地功能及道路结构,该片区规划结构可概括为“一心、三带、六组团”的空间结构。共划分6个基本单元,167个地块,满足规划实施管理和分期、分块建设要求。其编制体系、深度、内容基本符合《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五、同意该控规方案中三大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的规划和布置,以及城市五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红线)的划定、控制和管理要求。

六、该控规方案的文本和地块控制图则由你区负责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规划,确需修改的,应依法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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