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城区内河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城区内河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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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城区内河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莆政办〔20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5年城区内河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4日
2015年城区内河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为持续抓好抓实内河整治工作,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以内河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城市生活环境质量,根据《莆田市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莆政综〔2013〕45号)精神,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治理任务
2015年计划实施20个河道治理项目,共83.21公里,工作方案详见附表。
二、治理内容
(一)综合治理。继续坚持“防洪保安、生态治理、景观休闲”三位一体治河理念,采取清淤、清障、拓宽、护岸、截污、连通、生态补水、岸上绿化、桥梁改造等措施,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同步实施,综合治理城区内河。荔城区实施城涵河道荔城北大—陈桥段整治工程,企溪支流汀林溪、吴江综合整治,后卓溪沿岸截污和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城厢区实施下磨溪少年宫上游河道示范段治理工程,洋西沟整治工程;涵江区实施城涵河道涵江陈桥—白塘湖段整治工程和梧梓河西河段、宫口河、望江河、塘头河等整治工程;秀屿区实施笏石溪治理工程;湄洲岛管委会完成湖石果溪整治工程前期,并启动1公里示范段工程。
(二)引清、疏浚。实施外度水库太平陂渠道加固工程,引萩芦溪3m3/s的水进入涵江城区河道,促进水系连通、水体循环流动,实现动水冲污;荔城区继续实施下戴河二期治理工程,连通护城河与延寿溪;城厢区实施龙桥溪、新塘溪、北渠下黄连通段等疏浚清淤工程,提高片区防洪排涝能力。
(三)景观、截污。在泗华陂下游至新延寿桥选址建设景观跌水坝,形成生态景观水面;实施木兰溪城区段1.2km堤防景观提升示范工程建设;荔城区实施北河西湖段清淤疏浚、截污、景观工程,恢复西湖水镜美景;城厢区实施北渠5.5km沿河景观绿化、右岸沿河截污工程。
(四)防洪排涝。荔城区实施木兰溪西洪排涝闸引港清淤工程,持续推进中小河流重点县洋埕河、和平河等11个项目区南洋河道治理。
三、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城区内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对项目实施进行督查、协调、指导。市水利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跟踪督促各项目建设进度。各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组建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二)进度安排。荔城区下戴河、企溪支流汀林溪和吴江、涵江区梧梓河西河段、秀屿区笏石溪和城厢区龙桥溪、北渠下黄连通段等河道整治续建工程2015年汛期前完成水下部分施工,2015年底全面完工;新建工程2015年2月份底完成前期工作,2015年3月全面动工建设,2015年底完成主体工程,2016年汛期前全面完工。
(三)资金来源。延寿溪景观坝工程、涵江城区生态补水工程、木兰溪城区段景观试验段工程、下磨溪整治工程、龙桥溪治理工程等5个列为市级项目,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城涵河道和北渠景观项目投资按原定补助政策执行。其他列内河整治项目,除争取上级各类补助外,按照工程批复概算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四)跟踪督查。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项目推进调度会,明确节点时限、落实部门责任、总结经验、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并抄送市、区主要领导和城区内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莆田市城区内河整治2015年工作计划表
附件:
莆田市城区内河整治2015年工作计划表.xls
http://www.putian.gov.cn/zwgk/zxwjs/szfbwj/201503/P02015030354253748567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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