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办证制度提升服务水平的工作意见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办证制度提升服务水平的工作意见
| 颁布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泉政办〔2014〕139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办证制度提升服务水平的工作意见
泉政办〔2014〕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及省部属驻泉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我市在市直机关开展破解“办证难”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群众和企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五个专项行动”的通知》(泉委〔2014〕30号)要求,为巩固破解“办证难”工作成效,现就规范办证制度提升服务水平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和《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实施方案》(泉效综[2014]3号),把破解“办证难”问题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达到办证制度规范、办证环节优化、方便群众办证、兑现社会承诺、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突出重点。着力破解社会保障卡、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汽车驾驶证等证照办理难、办理慢等问题。自查自纠,重点查找证照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态度、内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公布证照目录,公开办理依据、环节、时限和相应责任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推进,各级职能部门要抓紧制定出台破解“办证难”问题的政策措施,确保工作成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抓紧出台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运行规则、制卡流程、部门职责、制卡时限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市卫生局要抓紧完成新农合信息系统扩容改造,指导督促各地做好新农合信息采集比对工作,确保参保对象信息采集准确、完整、及时。市公安局要为社会保障卡的信息采集和核查比对提供技术支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针对中心市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办理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列出负面清单,提出解决办法,及时提请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各职能部门要研究出台各类建设项目监管措施和办法,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办证难”问题。市交通运输委要加强对驾培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学员训练时间,提高培训质量。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要通过安排警力、完善考试设施、延长考试时间、下放考试权限等办法,切实解决学员排队报名、考试时间长的问题。其他职能部门要立足实际,制定出台破解“办证难”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办证难”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得到有效解决。要完善机制,健全完善部门履职、议事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估、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通过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再造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技术检验检测的简易办证项目实行即办制;对不能当场办结的复杂办证项目,原则上缩短到法定时限的40%以内;实行“补不过半”制,对需要补件处理的,除疑难复杂事项外,必须在法定补件时限前半阶段告知服务对象。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与群众、企业关系最密切、反映最强烈的证照项目推行“绿色通道”服务、容缺预审和一条龙联审制,尤其是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证照项目,按照“牵头受理、同步启动、限时办结、强化督促”的运作办法推行并联审批。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要继续健全完善预约、代办、延时等特色服务,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协同协作,各类证照办理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的责任,对工作要敢抓敢管,善于组织协调;其他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齐心协力抓好所承担的工作,有问题共同研究,有意见及时交换。通过加强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之间的协同协作,有效解决推诿扯皮、上缴矛盾、敷衍塞责、延误工作等问题。
四、强化监督。市、县两级要把规范办证制度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科学设置指标,严格考核评估。各级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证照办理的“接、放、管”和“减、放、转”工作的监管,推进证照办理规范化运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专题督查,提高各项办证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各级效能建设工作机构要结合绩效评估察访核验,对规范办证制度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办证难”问题,要采取直查快办的方式,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及时答复反馈;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庸懒散推托顶”等突出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