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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策研判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15〕50号
颁布日期:2015-11-0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策研判制度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5〕5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策研判制度》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策研判制度

为建立上级政策学习、研究、对接、落实常态化机制,学好用好上级政策,推动政策落地生根,特制定本制度。

一、研判内容

一是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二是中央部委、省直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

二、研判流程

(一)分析研判。州政府办公室文书科在接收到上级政策性文件后,根据文件涉及事项及时分送对应科室拟办,再由相关科室及时拟办交给对应的州直部门研判。部门在接到州政府办公室转办的政策性文件后,要及时对该政策性文件进行学习研究,梳理出政策要点,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形成书面材料经州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审定后,送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判。

(二)汇总会商。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接到各部门报送的政策研判意见后,及时进行梳理和汇总。对涉及面广、时效性长、与我州关联度大的政策性文件,提请州政府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重大政策进行会商研判。汇总(会商)后形成的贯彻落实意见,呈报州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三)分解落实。贯彻落实意见经州政府领导阅示或会议研究后,根据批示精神和会议研究意见进行分解落实,需出台文件的由涉及事项的职能部门牵头起草,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县市意见后报州政府审定;需直接分解落实的由州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分解督办。

由中央部委、省直部门直接下发到部门的政策文件,部门收到后要及时复印送州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处理,同时送本部门相应的职能科室研究、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州直各部门要将政策研判工作作为研读政策、运用政策、争取政策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门的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指定具体的科室负责承办。

(二)政策研判要有解读、有分析、有建议,归纳出上级政策要点,结合实际提出我州贯彻意见。研判意见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报送。

(三)突出督办落实。分解督办的贯彻落实意见,要纳入效能监督平台,按分解时限要求完成任务。

(四)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每月至少要向州政府领导呈报两期以上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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