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中共海南省三亚市委办公室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4-2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春节和迎接重大国事活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亚市2011年春节和迎接重大国事活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1日
三亚市2011年春节和迎接重大国事活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评选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今年1月至4月间,我市分别进行了春节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和迎接重大国事活动环境综合整治,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两次整治工作取得很好成效,进一步提升了三亚的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为表彰在综合整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紧紧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主题,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在工作中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1.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整治领导小组,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目标和标准,措施得力,落实责任、人员、经费、制度等,对本系统、本单位整治工作领导协调有力;
2.整治效果显著。认真履行职责,很好地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成绩显著,整治效果明显。各项工作细化,倒排工期,在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全面完成任务,建立误事责任追究制度;
3.在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部门行业特点,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
4.对市委、市政府和职能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群众投诉立即处置,组织人员进行督查,确保落实;
5.信息搜集全面、及时、准确,按规定报告,有效指导整治工作;
6.注重长效,在环境综合整治中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措施;
7.宣传报道,组织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多层次、多角度地深入报道相关活动,跟踪报道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营造齐心协力做好重大国事活动工作的热烈氛围,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宣传要求和标准完成我市宣传任务;
8.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标准执行,平稳有序,未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
(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积极主动参与整治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坚持在整治工作第一线,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3.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坚守岗位,承担的工作量较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评选名额
(一)先进单位原则上不超过各整治小组组成单位的40%;
(二)先进个人为40人(处级干部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四、评选程序
春节期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原则上在原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的单位中产生;迎接重大国事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各整治小组牵头单位推荐,市委、市政府责任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查,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表彰。推荐名单于2011年4月25日前报送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88257338,联系人:邢少平。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着重评选在整治工作第一线的基层单位,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推动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一件大事,要确保评选表彰的典型性、代表性,提高评选表彰的公正性;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先进材料要详实可靠,真实反映取得的成绩,要严格审查,发现失实的要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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