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0-10-1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工作落实方案年终考核计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工作落实方案年终考核计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工作落实方案
年终考核计分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中心任务,充分体现“突出抓发展,重点抓项目,持续保稳定”工作主基调,彰先策后,激发各级、各部门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积极性,市政府继续施行“年初建账、明账,年中查账、对账,年底算账、报账”的工作落实考核机制。
一、考核内容
(一)《<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工作落实方案》(以下简称《落实方案》)中确立的落实事项完成情况。落实事项按难易程度、影响大小分为三类:A类,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事项。B类,对全局工作有较大影响或有带动作用的事项。C类,一般性常规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等(13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不列入对监控责任单位的考核内容)。
(二)《落实方案》中未列入,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产生重大影响或具有带动作用的大事、要事完成情况。
二、考核对象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三、计分标准
每个单位最终得分由基础分、加分、减分构成。
(一)基础分
《落实方案》列入的事项,按事项类别分别计算得分。A类事项,第一责任单位计30分;B类事项,第一责任单位计20分;C类事项,第一责任单位计10分。责任单位按第一责任单位所得分值的10%计分。
(二)加分
1、提前完成《落实方案》事项的,第一责任单位按该事项应得分值的10%加分,责任单位按第一责任单位加分分值的10%加分。
2、未列入《落实方案》,新增加的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稳定产生正面重大影响的大事、要事,经市政府相关程序认定后,参与单位酌情加分。
3、年内因工作突出,受到市委或市政府通报表扬的,责任单位加20分;受到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的,责任单位加10分。(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三)减分
1、根据工作实际,确需取消的落实事项,经市政府相关程序认定后,取消该事项的年度考核。
2、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落实事项,经市政府相关程序认定后,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分。
3、因工作原因未按时限完成,但在本年度内延期完成的事项,第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分别按该事项应得分值的20%减分;因工作原因在本年度内未完成的落实事项,第一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分别按该事项应得分值的2倍减分。
4、年内发生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受到市委或市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减20分;受到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减10分。
四、审核排名
(一)审核确认
1、各第一责任部门和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所承担事项完成情况写出自查报告,以文字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
2、市政府组织考核核查组,采取到相关单位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各第一责任单位落实事项的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核实。
3、市政府督查室将各第一责任单位的自查情况和实地核查情况综合汇总后,向各第一责任单位反馈其总体完成情况,并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核认定。
4、《落实方案》中未列入,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产生重大影响或具有带动作用的大事、要事,由市政府办公厅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按程序认定后予以加分。
5、《落实方案》年终考核计分结果经市政府研究审定,在政府系统内通报,并在媒体公布。
(二)分类排名
为增强可比性,体现公平性,根据工作职能、责任权限,将考核对象分为六类进行排名。
第一类:26个市政府部门。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园林局、市公用事业局。以上单位按年终考核计分的基础分、加分、减分后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名。
第二类:9个市政府部门。
市审计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扶贫办、市体育局、市司法局、市民宗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市场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上单位按年终考核计分的基础分、加分、减分后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名。
第三类:11个市政府部门。
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市档案局、市政府研究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法制办、市编办、市外事办、市人防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上单位只公布考核计分结果,不排名。
第四类:22个县(市)政府。
按年终考核计分的基础分(基础分由共性目标事项得分的80%与非共性目标事项得分的20%组成)、加分、减分后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名。
第五类:5个单位。
南市区政府、北市区政府、新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白沟·白洋淀温泉城管委会。以上单位按年终考核计分的基础分、加分、减分后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名。
第六类:7个省垂直管理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邮政局、保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定电业局。以上单位只公布考核计分结果,不排名。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工作落实方案年终考核计分办法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