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安阳市“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作为尊重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最直接体现,是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日益成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着力加强的一项紧迫任务。

“十一五”期间,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规划目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趋好。“十二五”时期是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安阳发展建设,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搞好安全生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意义重大。为指导今后五年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安全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全市“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的专项规划,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年度安全发展行动计划的重要依据。

一、全市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发展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纳入和谐安阳建设的战略部署,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十大保障机制,强力推进。在全省率先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人大代表定期视察、政协委员建议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开展安全安阳创建活动,加强城市社区和乡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民主人士监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安委会成员单位议事机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等,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安全生产秩序得到规范;安全投入加大,煤矿、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等安全技术改造成效明显,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安全科技等支撑体系初步建立;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巩固,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连续五年实现“双下降”,“十一五”总体目标、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控制目标顺利完成。

——加快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法制化和规范化;

——加快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推动了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的建设,初步形成了安全生产科技和中介服务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技术支撑;

——建立了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和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了事故责任;

——强化了源头管理,严格了市场准入制度,对事故多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

——推动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了企业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全民的安全素质。

(二)问题与挑战

一是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2006—2009年,全市各类事故及死亡人数虽呈逐年减少趋势,但事故总量仍居高不下,共发生各类事故4018起、死亡733人,平均每年发生100450起,死亡18325人。

二是职业危害严重。有1029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近10万人。

三是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突出。

道路交通: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大,死亡人数多。2006—2009年平均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约3475起,占各类事故总起数的8649%;4年死亡人数达682人,占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9304%。

消防火灾:2006—2009年全市平均每年发生火灾475起,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社会影响极大。

煤矿:2006—2009年全市地方管理煤矿零事故、零死亡。

非煤矿山:2006—2009年共发生非煤矿山事故8起,死亡8人。

建筑业:2006-2009年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呈上升趋势。

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除经济快速发展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职工队伍的变化以及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以外,还有一些主客观因素:一是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将发展仅视为单纯的经济增长,未能贯彻安全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理念,忽视安全生产,落实主体责任等靠思想严重;二是部分工艺设施落后,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缺乏,本质安全程度低;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主动,安全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四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五是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错位,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力量也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监管权威性不够,手段落后;六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明确,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应设置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察部门。七是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较低,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不强,安全生产还未成为绝大多数企业和职工的自觉行为;八是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力量不足,科技力量分散,人才、基础设施、资金支持严重缺乏,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一是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生产规模扩张、就业人员急剧增加,经济快速增长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中工艺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中小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二是随着资源型企业过渡到开采中后期,自然条件不断恶化,造成危险危害程度增加,危险危害因素更加复杂,治理难度加大,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

三是随着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和工业自动化程度的提高,超大型、高风险的生产装置、储存装置日益增多,在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安全问题。

四是在当前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下,经济快速发展将进一步加大煤炭的需求量,一些煤炭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超能力生产,甚至非法生产,煤矿安全生产面临新的考验。

五是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从业人员结构变化,人员流动性加大,安全意识和技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六是加入世贸组织(WTO)后,国际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健康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防止可能出现新的安全生产问题,更加需要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从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需要对“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总体部署,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

二、指导思想、发展方针和规划目标

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必须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目标,促进安全生产逐步好转。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豫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构建和谐安阳的宏伟目标,依靠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建设安全型社会,全面促进和保障我市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方针

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规,完善监管体系,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注重源头管理,立足事故防范,健全保障体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教育培训体系。全市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65以下,工矿商贸企业职工十万人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矿山、道路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害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四)到2015年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控制目标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20以下,重特大事故起数比“十一五”期间下降20%。

非煤矿山: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0%。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0%。

建筑业:建筑施工万人死亡率及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0%。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每年08人以下。

消防火灾: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10%。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65以下,重特大事故起数比2010年下降20%。

职业危害:全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程度明显减轻、职业病发病率明显下降、重大职业病事故明显减少、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得到保障。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煤矿:落实各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理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与地方煤矿行业管理与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建立安全监管协作协调和分级检查指导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健全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力量、明确监管内容、落实监管措施,形成“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深化专项整治,推进资源整合,关闭整顿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煤矿。实施安全隐患监控制度,明确隐患整改措施、期限、资金和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督导工作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全面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肃事故查处。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和监督煤矿企业瓦斯、火灾、水害等主要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面提高煤矿防灾、抗灾能力。重点支持骨干煤矿的技术改造,提高煤矿各种灾害的防治能力,加大安全投入,完善防瓦斯、防尘、防治水、防灭火系统。加大对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加强对低透气性“三软”煤层瓦斯抽放、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和通风系统优化技术的研究,并对现有技术进行筛选和集成示范。

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督促非煤矿山企业逐步建立现代化安全管理模式,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冒顶、片邦、水害、坍塌等隐患开展专项治理。督促非煤矿山企业逐步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企业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系统的技术改造,对其生产系统、设备和主要安全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强对地下开采企业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的检查,加大对露天矿山边坡失稳等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管理。要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尾矿库落实安全监控措施,推进尾矿库逐步实现监控方法和手段的更新。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协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安全评价制度。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单位。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培训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督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单位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推广行车记录仪和安全监控装备,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及废弃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监管体系。

道路交通:健全市、县、乡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协调机构。进行道路事故多发点的分析,全面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黑点、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加强对山区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的治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道路的安全性;建立道路设计、建设和改扩建的交通安全审核机制;建设安全道路示范工程。

建筑业:加强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工作。促进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机制创新,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落实建筑业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佩戴教育,开展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救护、安全法制等方面的培训,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大力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塔吊倒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专项治理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完善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立建筑业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实现建筑业的本质化安全。

特种设备: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落实企业、检验检测机构、质检部门的安全责任,强化各级政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职能。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充分利用检验检测机构现有的人才、技术、装备及管理优势,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二)开展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实施科技兴安

本着突出重点、以人为本的原则,整合和引导社会科技资源,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安全科技发展运行机制,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技对安全生产的贡献率,构建安全生产科技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科技的基础理论研究,充分利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安全科研资源,重点支持5个领域的安全科技基础理论研究。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在重特大灾害预警、防治、应急救援、事故分析处理技术,危险源监控技术,安全管理技术等方面,组织40项重大科技攻关。依靠技术进步,促进46项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成熟、先进、适用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以提高本质安全为目标,及时淘汰落后技术装备,重点实施5项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以点带面,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

(三)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1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达到要求,办公和执法监察设备设施符合要求。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所或办公室,延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人均安全执法、办公经费按照一类执法监察部门标准执行。市、县(市、区)安全生产专项业务经费不低于上年生产总值的十万分之八,乡级安全监管站所人均专项业务经费不低于15万元。市县两级执法监察人员为国家公务员,人员数量能满足需要,专业人员比例不低于60%。乡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为国家公务员,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完善交通、水利、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2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和装备水平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素质,保证监察执法必备专用设备设施。2012年年底前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2015年年底前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构建多级监控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评估、监控制度,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开发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市、县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督促和指导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备案,并实施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主体责任。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应用试点,逐步构建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系统。

(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成立市安全生产技术委员会,以市安全生产专家组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以安阳市安全技术中心为基础,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开展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及重大灾害事故的技术鉴定与分析,为安全生产及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支撑。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领域,建设一到两家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形成安全检测检验体系。

引导高等院校和其它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把发展安全中介机构作为服务安全生产和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以安全中介机构为主体,以服务社会化为方向,依靠市场运作,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

(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有效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紧急运输保障、现场应急通讯保障、应急救援专家和应急救援防范等系统,形成全市应急管理、响应、资金保障体制和机制。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筹规划、专业实施”的原则,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加快县(市、区)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系统。

加快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3个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以现有矿山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及社会救援力量为基础,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以自身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置应急设备与设施,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抢险队伍。

(七)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事故隐患普查,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分级、治理、跟踪监督制度和动态管理数据库。制定年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费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要把社会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事故隐患作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

(八)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和检查装备。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登记,建立全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系统。加强对矿山、建材、冶金、化工、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

(九)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建立涵盖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专网平台系统。建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县(市、区)级机构间的内网平台。逐步实现与市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网。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为门户,建立和整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站的公共资源管理平台。

加强市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建设,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逐步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基本信息库、事故统计分析数据库、安全生产专家库等数据库建设。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等系统,形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十)强化安全生产培训

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多层次的安全培训,重点强化职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能力。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工作,严格持证上岗,使持证率达到100%。规范各级培训机构,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十一)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

在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由企业自主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生产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质量责任制,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并在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制定各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开展必要的考核,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的开展。

(十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进一步深化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转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依法取缔和关闭非法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规划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

在政府主导和市场推进下,围绕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以重点工程带动我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促进实现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

(一)重大危险源监控工程

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形象查询。对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实现动态监控和预警。重点建设1个市级、10个县(市、区)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以及重大危险源网络化动态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网络监控系统建设、数据库及软件开发等。

(二)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2015年年底前建成豫北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安阳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0个县(市、区)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1个市级综合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1个专业区域应急救援基地、10支骨干救援队伍。建设内容包括市指挥中心办公场所、市级综合基地基本建设,指挥装备、救援设备配置、应急救援训练、演练与培训设施以及应急救援视频、通讯等信息平台建设,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群和决策支持系统开发。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

以安阳市安全技术中心作为市级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基地。设立安全理论与法规标准、公共安全、矿山安全技术、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职业危害、安全管理技术等研究小组及重大危险源监控与事故调查分析鉴定、安全评价等技术小组。在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测预警、灾害防治、应急救援、事故分析处理等方面开展安全技术的研究工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实验、科研装备、检测分析设备配置等。

加快市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建设市安全检测检验中心、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其它工业生产领域与生产公共安全技术支撑中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研究中心等9个市级专业中心及相应实验室。选择具有较强实力的机构建设市局中心及实验室。建设内容包括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实验装备、检测检验设备配置等。

(四)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工程

组织开展矿山重大灾害机理及预防技术研究、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研究、重大危险源监控关键技术研究、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与仿真技术研究等40项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重点推广46项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建设5个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

(五)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

开展煤矿安全重大灾害致因及预防技术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加强煤矿瓦斯灾害治理技术集成等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建设内容包括煤矿瓦斯灾害治理技术集成、通风系统改造、瓦斯监控设备更新、瓦斯抽放系统、防治水工程改造等。

(六)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普查,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天然气管道占压、道路交通、消防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15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七)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覆盖市、10个县(市、区)结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局域网,并联入广域网。对现有的安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政务信息系统进行扩容,增加等功能。开发形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数据库群和应用系统。建设内容包括信息系统扩容,网络通讯、视频设备配置、办公自动化设备、数据库及软件开发等。

(八)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素质,改善监管工作环境,建设和补充市、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办公、业务和保障服务用房基础设施,保证监察执法必备的办公条件。市、县级办公及辅助用房依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核定。2012年年底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2015年年底前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九)安全生产监督监管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配置和装备市、10个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技术装备。主要包括监管执法专用交通工具、监管监测专用设备、监管执法人员个体防护装备与必备工具、现场取证与分析演示设备、办公通讯设备等。

(十)职业危害检测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1个市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中心,配备先进齐全的职业危害检验检测装备,形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体系,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场监察提供技术支撑。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检测及检验仪器设备、交通工具、检测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等。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强化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放在发展的首要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领导机制,发挥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市级有关部门和县、乡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规划、重要指标、重大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和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实施;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三)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支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列出专项资金治理重大隐患。各级政府要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等投入纳入年度财财政府预算。引导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升企业防御事故风险能力。从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费用中列支一定比例,用于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四)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建立政府与群团组织的联席制度,依法维护和落实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各种非法违法行为。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跟踪调查,及时整改。

(五)严格目标考核和奖惩

各级、各部门要把《规划》实施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完善监督检查、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制定《规划》的年度计划和考核奖惩办法,每年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完成《规划》任务的市、县(市、区)以及对规划实施工作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上级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完成任务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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