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山阳区解放区行政区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山阳区解放区行政区划的通知

焦政办〔20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山阳区解放区行政区划的批复》(豫民行批〔2013〕71号),同意将山阳区李万街道办事处的小北张村、灵泉陂村,宁郭镇的郭村、后庄村4个建制村划归解放区王褚街道办事处管辖。

特此通知。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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