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济河环境应急处置期间调整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及水质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惠济河环境应急处置期间调整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及水质目标的通知

汴政办[2013]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当前惠济河环境应急处置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2013年5月底前惠济河睢县板桥断面、小蒋河睢县长岗断面达到下泄水体氨氮浓度低于3毫克/升的排放标准,经市政府同意,在我市现有各县区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的基础上,新增开封新区马家河西支1号公路桥、鼓楼区马家河芦花岗桥、禹王台区马家河马头村桥、药厂河蓝天饭店、杞县淤泥河老徐庄桥等责任目标断面,共计12个(详见附件)。2013年3月至5月期间,按照环境应急监控断面目标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参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3年开封市惠济河流域环境应急处置期间有关县区

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及水质目标情况表

汴政办2013—39附件.doc

http://www.kaifeng.gov.cn/upload/130320/chinavvv_1303200946023600.doc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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