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阳市第六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阳市第六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宛政〔20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创作出一大批彰显时代精神、反映人民心声、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优秀文艺作品,为南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为繁荣创作、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第六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评出的《对话别廷芳》等50部(篇、幅)优秀文艺作品、宋云奇等5名优秀文艺园丁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勤奋耕耘,不断创作出更多史诗性、经典性文艺精品,为繁荣我市文艺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南阳市第六届文学艺术成果奖表彰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印发

宛政7附件.doc

http://img.nanyang.gov.cn/CMSWCMNY/201503/2015033003560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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