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濮政办〔2013〕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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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3〕8号)要求,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需要我市落实的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结合我市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4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反馈(联系电话:666612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强化开放带动和改革创新,持续增强发展活力动力
1.突出专业化集群式招商。坚持承接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并重、引进龙头企业与吸引配套中小企业并重,重点在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食品、家电、家具、纺织服装及制鞋、新型建材、金属制品等产业开展集群招商。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2.利用第八届中博会和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等平台招商,加强与世界500强和央企深度战略合作,引进一批电子信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新兴服务业龙头企业,吸引中小企业配套跟进,形成雁阵效应。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利用该平台与参会企业接洽,积极寻找与濮阳中小企业合作机会。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负责落实。
3.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交通物流体系和各类产业载体配套设施,建立“大通关”机制,健全招商信息处理和受理服务、联审联批和代理服务机制,强化投资权益保护,“筑巢创优”增强吸引力。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4.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公司制改革和企业内部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开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国资委负责落实。
5.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实施万家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下大力气解决融资难题,鼓励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指导企业用足、用活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成长提升。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濮阳银监分局负责落实。
6.深化农村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启动农村金融改革实验区建设,开展我市5个县供电代管体制改革。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政府金融办、濮阳银监分局负责落实。
7.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抓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卫生局负责落实。
9.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扎实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稳妥推进人地挂钩试点,探索结余建设用地指标流转。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二、强化新型城镇化引领,持续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10.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建立碳排放控制制度,推行节能量交易,探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11.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重点放在中小城市,鼓励引导就近城镇化。增强城镇产业支撑能力,推动以产兴城,更好解决进城农民就业问题;把具备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市城区、新型农村社区学校建设,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及子女入学问题。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12.推动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加快中心城区与组团间快速通道建设。引导产业在不同层级城市合理布局,实现分工协作、相互促进。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负责落实。
13.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按照“13363”城镇空间布局,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重点抓好10个主体工程已经达到入住条件的社区建设,开展集体房产证、户籍管理等试点工作。年内20个社区主体工程基本达到入住条件,突出抓好黄河明珠等4个滩区社区建设,推动“20+4”个社区健康有序发展。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委农办、市住建局负责落实。
三、强化新型工业化主导,持续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
14.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增加普通商品房、产业地产开发供应,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发展各类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健全体系,提升功能。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负责落实。
15.加强产业发展载体建设。按照“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有序转移)要求,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功能作用。全年完成投资48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300亿元、培育形成2个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创新孵化平台、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和检验检测中心。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负责落实。
16.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规划建设,全面完成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编制,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此为依托,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集群。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濮阳新区、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负责落实。
17.深入推动产销对接,引导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推动企业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四、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持续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18.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集合政策,整合资金,集中投入,统筹推进水、电、路、林等生产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新建成高标准粮田25万亩以上,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0亿斤以上。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负责落实。
19.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加快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发展3个左右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启动建设3个以上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畜牧局、市粮食局负责落实。
20.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质量安全、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防疫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覆盖面,加快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和改造一批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负责落实。
21.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具备条件的规模化粮食生产单元和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综合运用政策引导、项目扶持、金融服务、技术支撑、奖励补助等手段,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加快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市政府金融办、濮阳银监分局负责落实。
22.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175公里,改造大中危桥360延米,实施农村骨干路网等级化改造,促进农村邮政、通信、客运、物流等体系建设发展,加快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再解决21.7万以上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500户。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委农办、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濮阳供电公司、市水利局、市住建局负责落实。
五、强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持续培育战略竞争新优势
23.争取启动郑州至济南高铁前期工作。
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24.优化能源结构和布局,加快电源、电网、煤矿、油气管道项目建设。
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25.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濮阳黄河近期防洪工程目标要求,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继续实施水闸除险加固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和引黄调蓄工程建设。加快南水北调濮阳配套工程建设。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利局、市发改委、黄河河务局负责落实。
26.加快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信息化的综合带动提升作用,推动信息化与“三化”融合发展、同步发展。抓好智慧城市、无线城市、光网城市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努力发展物联网、云计算、高端软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及信息网络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全方位应用。继续搞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文广新局,濮阳移动公司,濮阳联通公司,濮阳电信公司,市城管局负责落实。
六、强化文化强省建设,持续提升中原文化软实力
27.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文化产业。实施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企业“双十”工程,继续推进省级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造美丽中原
28.加强资源能源节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实施一批节能重点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和节水工艺技术、设备,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强度。加快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设。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水利局负责落实。
29.加强环境保护。严格环保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督促火电、水泥、钢铁企业脱硫脱硝等工程建设。加强水、大气、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完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控制面源污染。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开展区域规划环评。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负责落实。
30.加强生态系统建设。建设一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重点地区防护林、农田防护林、生态廊道网络等建设。完成植树2000万株以上,工程造林14万亩,确保2013年林木覆盖率达到23%。其中,完成堤防门树、淤区及绿化带、防浪林等植树221673棵(新植124141棵,补植97532棵),加强树木后期管护,保证成活率95%。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市发改委、黄河河务局负责落实。
八、强化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持续构建和谐中原
31.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培训帮助就业、援助扶持就业,鼓励多形式就业。推动承接产业转移、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环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32.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低收入职工、基层一线职工工资水平;持续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涉农补贴,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完善政策机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33.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城镇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新农合衔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和实际报销水平,推进大病应急救助。规范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优抚对象补助水平。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34.完善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大力发展老龄、残疾人、慈善、红十字事业。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35.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公平分配和有效入住,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48万套。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负责落实。
36.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农村120所标准化中小学和131所幼儿园,抓好城区10所学校校安工程,开工建设市新一高。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奖励机制。支持特殊教育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学。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37.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实施重大疾病防控、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标准化水平。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快两所地市级综合医院(濮阳市人民医院、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三所专科医院(濮阳市眼科医院、濮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步伐。继续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工作。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卫生局负责落实。
38.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服务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口计生委负责落实。
39.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体育局负责落实。
40.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强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责,健全社会管理服务网络。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入推进平安濮阳建设,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创新,持续开展“扫黄打非”,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信访局、市政府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负责落实。
41.继续加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支持驻濮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人防办负责落实。
九、持续提高政府工作水平
42.提高行政效能,在推动科学发展上提升水平。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全球思维、战略思维,加强调查研究,把握运用规律,准确判断形势,注重战略谋划,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有效运作能力,抓住主要矛盾,区分轻重缓急,合理配置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创造性开展工作。提高执行能力,坚持关键在做,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奖惩、有必要的事后评估,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政府绩效管理,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修订完善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引导转型升级。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43.转变政府职能,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上提升水平。健全部门职责体系,严格定机构、定职责、定编制。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政务公开,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44.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提升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做好行政调解等工作,办好行政复议案件。加强公务员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引导公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权益。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市人社局、市司法局负责落实。
45.改进工作作风,在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建设上提升水平。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对人民负责的形象、推动工作的形象、清正廉洁的形象。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坚持求真务实,勇于担当,重诺守信;改进调研方式,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多到情况复杂、矛盾困难集中、群众意见较多的地方,帮助解决问题;改进文风会风,减少检查评比,强化行政问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精力用到谋发展、抓落实上。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防体系,加强监察、审计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决惩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控楼堂馆所建设。
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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