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进政务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审改办)《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湘审改办〔20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梳理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梳理、审查政务服务事项,是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是配套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县级政府对区域经济的统筹协调和公共服务能力,激活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明确梳理审查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全市各部门、各县市区要按省审改办的要求,抓紧组织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凡保留了行政审批项目(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它办事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都应按要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省里确定第一批30个省直单位今年7月进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其它单位作为第二批进入系统运行。各县市区要在整体推进的同时,重点抓好这30个对口单位的梳理、审查工作,以确保第一批入网运行的单位政务服务信息完整准确、流程规范、三级联动。
按照与省里对接的要求,全市第一批进入系统运行的单位分别是: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外侨办、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药监局、市人防办、市国税局、市文物局。
三、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内容和依据
此次梳理政务服务的内容为三类:第一类为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及转报的行政许可项目;第二类为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转报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第三类为其它办事服务事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省、市近3年来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直接或委托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一并进行梳理。上述三类项目,均应编制目录和办事指南,规范流程,绘制流程图。
各部门、各单位统一填写《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汇总表》(附件1)和每个事项(含子项)的《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附件2)。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要求,每个事项(含子项)均应参照附件2所附样图,以图表形式绘制该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格式化审批流程图。涉及转报的政务服务事项填写《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转报件目录表》(附件3)(上述表格可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此次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主要是:
(一)现行法律、法规、规章;
(二)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性文件,包括省政府第235号令、第240号令、第246号令、第249号令、湘政办发〔2008〕34号、今年2月27日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调整的目录(上述依据可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等;
(三)机构改革“四定”文件。
四、明确梳理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为切实抓好此次梳理工作,市政府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立新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从上述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集中办公,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培训、信息沟通、材料汇总等工作。
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各单位的工作任务为: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全市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涉密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督办工作。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市监察局效能室负责全市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查督办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时限等方面的审查及服务事项的梳理指导和汇总工作,市物价局负责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审查工作,市政府研究室技术科负责全市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及9个县市区的技术编码、表格填制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紧开展梳理审查工作。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是徐守盛省长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所作的承诺。省政府要求,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必须在今年7月实现运行。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政务服务流程、输入完整准确的信息,是实现系统运行的难点和关键。各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抓紧行动,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调度,抽调业务骨干、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抓紧开展梳理审查工作。
(二)填报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务求准确、全面、规范、一致。转报事项和其它办事服务事项,不得瞒报、漏报。每一个事项(含子项)的流程图,要涵盖从受理到办结(尤其是内部运转审批环节)的全部过程,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程序、精简环节、审批提速(一般项目原则上提速1/3以上)、方便群众等要求。
(三)梳理、审查方式及时间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对本级各部门和单位的梳理情况进行审查、汇总。各县市区、各部门务必于7月11日前完成梳理汇总工作并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楼906室)。报送时,应分别报送纸质文档两份及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2868077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汇总表
2.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3.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转报件目录表
附件1.2.3.doc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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