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2014年“改革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2014年“改革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2014年“改革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办〔2014〕17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
《株洲市2014年“改革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株洲市2014年“改革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以及201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决定201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三个率先”的总目标和转型升级总战略,以“经济市场化、社会公平化、管理民主化”为基本取向,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协同推进、分类实施”的改革思路,全面深化经济、政治、社会等各领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符合株洲实际、符合群众意愿,为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改革的“规定动作”,积极探索株洲改革的“自选动作”,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打造效能型政府;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着力点,切实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关键点,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着力提高城镇化发展的质量;以加快科研体制改革为制高点,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实力株洲;以融入“一带一部”核心区为对接点,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落脚点,创新社会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整体推进各项改革,逐步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瓶颈、服务效能、发展质量、建设环境和公平正义等问题,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以改革挖掘市场潜力,激发社会活力,增强内生动力,促进株洲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改革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项目联合审批机制,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立“两集中,两到位”的行政审批管理模式;整合市政务服务平台,理顺管理体制和职责。(市编办牵头)
2.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市编办牵头)
3.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初步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启动具有行政职能和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市编办牵头)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全口径的财政预算体系;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机制;稳步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研究跟进国家税制改革。(市财政局牵头)
5.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和项目目录。(市财政局牵头)
6.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市发改委牵头)
7.稳步推进行业协会改革。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落实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制度。(市民政局牵头)
(二)围绕激发市场活力深化改革
8.深化政府投融资改革。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完善投融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市发改委牵头)
9.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出台《株洲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妥善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市国资委、市商务局牵头)
10.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市文广新局牵头)
11.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认真落实金融“国十条”政策;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规范民间金融中心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市政府金融办牵头)
(三)围绕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进改革
12.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研究建立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我市绿心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牵头)
13.健全两型产业发展机制。加快发展环保产业,推广两型综合评价制度;整合全市有关环保监管执法职能,建立统一的生态文明信息平台,建立局级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两型产业集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市两型办牵头)
14.改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完善林权流转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机制。(市林业局牵头)
15.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管预警机制;建立企业环保及诚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积极探索碳排放交易机制。(市环保局牵头)
(四)围绕自主创新驱动深化改革
16.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激励机制。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集中突破一批两型低碳关键技术瓶颈;探索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投入和利益分配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体系;推进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市科技局牵头)
17.改革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在经费使用上,对从事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公益技术研究的科研机构,政府给予稳定支持;对面向市场的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研究,推动其市场化、企业化。(市科技局牵头)
18.打造科研服务平台。摸清科研基础设施底数及科研服务需求,研究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面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市科技局牵头)
(五)围绕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深化改革
19.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征地拆迁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登记体系、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长效机制,加快解决房屋发证历史遗留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牵头)
20.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市福利和保障体系的规划和发展以常住人口为依据,建立健全居住证制度;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牵头)
(六)围绕形成开放型经济体系深化改革
21.拓展对外开放大通道。积极发挥“一带一部”核心区的重要区域优势,加快构建大交通网、口岸大通关建设,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与萍乡、吉安等赣西地区的经贸合作,推动区域贸易、投资、技术协作发展。(市商务局牵头)
22.加快开放型经济平台建设。加快园区升级发展,推进具备条件的园区申报国家级经开区,推动创建台资工业园;推动综合保税区的申报进程,打造承接产业转移、加速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新平台;加强对接自贸区,争取在我市设立湖南省自由贸易区试点。(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牵头)
23.继续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及个人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形成有利于降低我市企业及个人“走出去”的风险、提高海外竞争力的体制机制。(市商务局牵头)
(七)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改革
24.整合统筹城乡基本社保体系。加快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统筹,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市人社局牵头)
25.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稳妥推进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推行保障性住房“五位一体”的后续管理模式;建立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住房信息系统;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启动建立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和重点人群住房保障机制。(市房产局牵头)
2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全面实施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市区医疗资源整合新路径,鼓励社会办医。(市发改委牵头)
27.健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的保障机制。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研究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市人社局牵头)
四、实施步骤
“改革创新年”活动时间为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1月—4月)
1.做好组织准备工作。确定2014年重点专项改革,制定“改革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任务。
2.召开全市动员大会。4月下旬,组织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和相关专项改革单位召开“改革创新年”活动动员大会。
3.开展改革创新调研学习活动。4月下旬,邀请有关专家教授讲授改革推进方面的知识,或组织负责改革的人员赴改革示范地区或党校学习。各项改革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对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重大改革课题进行集中调研。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5月—12月)
1.开展改革创新启动推进活动。5月,由各专项改革牵头单位确定工作思路,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项改革部署会,将任务分解到各责任部门。
2.开展改革创新集中推进活动。组织各相关单位重点突破和解决一批专项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组织各有关单位比学赶超,总结交流改革推进机制,推广改革先进经验。
3.开展改革创新专家问诊活动。组织一批专家和教授对各项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咨询,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研究机构对深化改革的智库作用,确保改革措施的科学性、实效性。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月)
组织对“改革创新年”活动进行考核,形成各专项改革成果验收报告,并于1月底召开“改革创新年”活动总结大会和新闻发布会,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研究建立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改革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研究制定专项改革方案,将改革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具体时段(具体到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改革的总体设计和我市改革创新的主要内容,认真分析现实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确保改革创新成果能用、管用,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统筹改革的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全市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级领导联系专项改革制度和专项改革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改革推进工作会议,协调、衔接专项改革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分类实施和督促落实制度,实行“一项改革、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张时间表、一套督促机制”。牵头领导要跟踪督办,及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专项改革推进和重大改革课题调研工作。四是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各专项改革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畴。
(三)加大宣传引导。在湖南日报、株洲日报、株洲红网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对“改革创新年”活动进行多角度、多层次跟踪报道,做好各项改革的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宣传改革进展成效。设立专门的改革热线,及时发现和妥善回应社会对改革方面的呼声和期盼,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做好舆情监测。重大改革方案草案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等社会各界的意见,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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