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科技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9-07-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政务信息工作,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推动科技管理工作的规范发展,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吉科办字[2008]35号),现将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科技政务信息工作范围

科技政务信息是指在推动科技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动态性、政策性、综合性、倾向性等特征,可作为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了解科技工作情况、形成决策和指导工作依据的各类信息。科技政务信息按流向可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直接上报国家科技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服务科技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乃至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信息;第二类是面向科技厅领导,为厅领导掌握情况、形成决策提供服务的信息;第三类是服务相关部门及厅内各处室的具体工作的信息;第四类是面向全省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息。

二、加强科技政务信息工作组织领导

省科技厅办公室是科技政务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报送信息的主渠道,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必须统一由厅办公室报出。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是科技政务信息工作的主体,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为本部门科技政务信息员。各部门信息员应熟悉本部门工作情况,具有较高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对有价值的信息能善于捕捉、善于鉴别、善于开发、善于利用、善于反馈、善于跟踪。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增强科技政务信息工作意识,加强对信息工作的指导力度,支持和督导本部门信息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在工作中及时做出批示、指示,布置任务,审核把关,及时上报本部门信息。

三、完善科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一)科技政务信息的报送方法采用动态制和约稿制。各部门信息员要根据本部门当前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及时组织编写信息,第一时间进行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厅办公室也将根据省科技厅全年重点目标责任制,结合上级部门的约稿信息要求及全省科技工作重要进展情况,对重要信息进行专题约稿。

(二)科技政务信息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各部门信息员要根据本部门全年工作计划安排,对本部门在一个季度内拟开展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的主要内容及信息线索,向厅办公室报送“季度重点工作活动安排”。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报送的“季度重点工作活动安排”和信息进行审定并签字,然后由本部门信息员报送到厅办公室。

(三)科技政务信息工作实行记分通报制度。厅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报送的信息情况进行记分。每季度对信息的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具体记分办法如下:

1、科技厅门户网站、科技厅内部刊物《吉林科技动态》采用一条记1分,其中综合性或调研报告类信息一条记3分;

2、科技部、省委、省政府采用一条记3分,其中综合性或调研报告类信息一条记5分;

3、科技厅领导批示一条信息加5分,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一条信息加10分;

4、由部门联合报送的信息,对各报送信息部门分别计分;

5、对失实信息和漏报重要信息罚5-10分。

(四)科技政务信息工作实行奖励制度。厅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得分,对各部门实行现金奖励,每分奖励人民币5元,奖金每半年兑现一次。年终厅办公室对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评,评选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提高科技政务信息工作水平

质量是信息的生命线。做好科技政务信息工作具体要做到“准、新、深、精、快”。“准”是要求上报的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客观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新”是要求信息的内容要有新意,反映的是本地区、本部门的新情况、新成绩、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深”是要求反馈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深度,努力搞好信息与调研的结合,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精”是要求上报信息要经过认真筛选、提炼,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快”是指对于重大事件、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应当迅速报送,重要工作活动要在24小时之内报送,紧急信息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送,必要时应当连续报送,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各部门请于7月30日前将本部门信息员名单报省科技厅办公室。

联系人:张欣宇联系电话:88932119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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