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度地震监测台建设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度地震监测台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地震监测水平和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等文件精神,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在2012年度建成地震监测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响水、滨海、阜宁、建湖、大丰、东台各新建1个深井数字地震台,滨海、射阳、大丰各新建1个数字固定强震动台。
二、职责分工:选址、立项、土地征用、房屋建筑装修和避雷、供电、供水等项目先期、基础设施建设及费用由各有关县(市)承担,专业仪器设备购置、安装和调试工作及费用由上级地震部门承担。
三、项目维护与经费渠道:地震台建成后,日常管理维护及费用由各有关县(市)承担,专业仪器设备的维护更新及费用由上级地震部门承担。
四、未尽事宜,由市地震局负责解释(联系号码:86660437,联系人:张月辉)。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