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和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文号:镇政发〔2015〕39号
颁布日期:2015-1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和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原有分工的基础上,对市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明确和调整如下:

朱晓明:牵头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张洪水:分管政府法制工作,分管市法制办。

王常生:联系市交通产业集团。

雷志强:联系市城建产业集团、文旅产业集团。

曹丽虹:联系镇江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赵建生:分管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信访、城管方面工作。

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市司法局、信访局、城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市国家安全局、消防支队、武警支队。

市政府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分别负责相应议事协调机构有关工作。

为加强配合,确保政府工作有序开展,在市政府领导之间实行AB角制度。分管领导不在镇江期间,由该分管领导的B角代行相关工作职责。具体AB角安排如下:朱晓明同志与张洪水同志互为AB角,蒋建明同志与王常生同志互为AB角,胡宗元同志与雷志强同志互为AB角,曹丽虹同志与赵建生同志互为AB角。

说明: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江市生态新城建设指挥部的通知》(镇办发〔2015〕57号),徐平同志负责市生态新城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负责生态文明建设日常工作。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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