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小街小巷改造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水区小街小巷改造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余府办发﹝2013﹞31号

渝水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切实保障社区居民出行方便、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根据《城区小街小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市人民政府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13〕35号)精神及城区小街小巷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渝水区2013至2015年小街小巷改造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计划

2013至2015年,渝水区计划完成城区56条小街小巷改造,投入改造资金3804.29万元,其中毛家步行街改造资金1174.50万元;其他小街小巷2629.79万元,其中:

2013年计划完成礼祥里路(前期)、西街、玉紫北路、虎山路、狮峰路、丰源路、毛家巷等21条小街小巷改造任务,投入改造资金954.44万元。

2014年计划完成礼祥里路(后期)、解放路、人民路、康泰路、里木塘路、通瑞路等23条小街小巷改造任务,计划投入改造资金873.25万元。

2015年计划完成通济路、沙滩巷、东街、沙土街、文杏路、长林路等12条道路的改造任务,计划投入改造资金802.10万元。

二、改造内容

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管线。小街小巷改造工程坚持经济实用原则,力求在资金有限的前提下,实现道路通行功能及道路环境整体美观,同时避免工程短期内重复投资建设。

三、改造标准

根据区内需改造小街小巷现状情况及并考虑远期发展,分别制定相应改造标准,以适应改造工程实际需求。其中,路面结构改造标准由低往高分别制定五个层次,依次为:局部路面修补、步行便道、小车通行便道、沥青改造道路、城市支路。排水管网改造标准由低往高分别制定三个层次,依次为:砖砌边沟、雨污分流制改造、新建雨污分流管道。人行道改造标准由低往高分别制定两个层次,依次为零星维修、新建透水结构。照明改造标准由低到高分别为附于墙体或线杆、灯杆型。强弱电管线改造标准由低往高分别制定两个层次:悬空电线规范整理、穿管下地处理。绿化改造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用种植乔木或铺设草皮的方式(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市住建、规划、城管执法以及供电、通讯、供水等各级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渝水区小街小巷改造工作,要根据改造工程进度密切实施相关配套工程;同时,渝水区要严格按照改造计划及方案设计要求推进和实施小街小巷改造,进一步加快城区小街小巷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

附件:新余市小街小巷改造工程方案设计(2013)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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