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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 文号:威政发〔2015〕12号 |
|---|---|
| 颁布日期:2015-06-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黄标车治理淘汰进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要求,市政府确定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1.威海市区:204省道、303省道、205省道、202省道、金海路一线以东,海林路、001县道、908省道、303省道、201省道、309国道、204省道一线以西区域。
2.荣成市:038县道、303省道、006县道、北外环路、将军路、301省道、永安路一线以东区域。
3.乳山市:309国道以南,206省道以西,019县道、040县道、208省道、202省道、020县道一线以东区域。
上述限行区域包含边界道路。
4.高速公路。
二、限行时间
在上述区域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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