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颁布单位: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文号:威政发〔2015〕12号
颁布日期:2015-06-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黄标车治理淘汰进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要求,市政府确定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1.威海市区:204省道、303省道、205省道、202省道、金海路一线以东,海林路、001县道、908省道、303省道、201省道、309国道、204省道一线以西区域。

2.荣成市:038县道、303省道、006县道、北外环路、将军路、301省道、永安路一线以东区域。

3.乳山市:309国道以南,206省道以西,019县道、040县道、208省道、202省道、020县道一线以东区域。

上述限行区域包含边界道路。

4.高速公路。

二、限行时间

在上述区域内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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