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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公共行政服务机构名称和调整管理体制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公共行政服务机构名称和调整管理体制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4〕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根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2〕18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建设的意见》(潍政发〔2013〕13号)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市公共行政服务大厅名称规范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规格;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与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合署办公,不再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合署办公。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7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仍挂市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牌子,挂牌机构领导职数配备仍按原规定执行。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分设涉及的人员调整,按照“人员编制随职能走”的原则划转。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三定”规定另行印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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