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4〕3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号)精神,统筹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搭建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建设
(一)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
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牵头,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在各级各部门建立定期有序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
市政府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各类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从2014年11月开始,每季度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内容、市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公众关注热点问题进行新闻发布,使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逐步做到常态化、规范化。要切实加强新闻发布平台建设,建立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使之成为市政府重要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之一。
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名单见附件),要增加新闻发布频次,从2015年起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1次、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出席1次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各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要建立政府信息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新闻发布工作。
(二)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
加快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要加强新闻发言人工作团队建设,配备工作班子,明确工作机构和责任,完善工作流程。新闻发言人上岗要经过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流程,2015年5月底前要实现区(市)政府和市直部门网络新闻发言人全覆盖。
(三)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
各区(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改版升级,优化栏目设置和版面设计,将政府网站打造成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的主渠道。
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对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及时梳理整合成相关主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展现。
拓展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更新网上服务事项,加大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比重,提高服务效率,把政府网站建成为民服务的便捷平台。建立政府数据资源开放机制,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功能,方便公众使用。
增强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加强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市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负责同志应主动接受在线访谈。
(四)推进新媒体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平台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开展互动交流。要重视加强全市政务微博微信、媒体法人微博微信建设,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互动联动,共同引导社会舆论。
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大“@枣庄政务网”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市政府领导重要政务活动和主要政务运行情况等信息。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运行管理,严格登记备案,完善制度,加强审核,规范运行;要加快建设“枣庄政务微博发布厅”,充分运用好“@聚焦枣庄”、“@枣庄发布”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指导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鼓励支持各区(市)政府及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并安全规范运行。
(五)统一归口处置网上信访诉求
按照鲁政办发〔2014〕8号文件要求,统一归口处置网上信访诉求办理工作。对来自人民网省长留言板、省政府网站省长信箱、“@山东政务”、“@山东发布”的信访诉求,统一由省信访部门集中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诉求接受单位,按来源渠道回复网友。对通过枣庄政务网、“@聚焦枣庄”、“@枣庄发布”和“@枣庄政务网”等网络渠道反映的涉枣网上信访诉求,统一归口到市信访局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与市信访局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工作衔接中的具体问题。要公开网上信访诉求办理流程,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六)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的运行管理
市长热线要进一步推广济南市12345市民热线标准化经验。各区(市)、各部门要整合相关资源,规范服务流程,确保热线电话能够认真倾听公众诉求,及时回馈询问,切实维护公众权益。
二、加强协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七)建立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协调督促各区(市)、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新闻发布工作的指导,主动围绕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定期向有关部门提出新闻发布工作建议,科学设置发布主题,做好选题策划、口径拟定、媒体组织工作。
各区(市)、各部门要选好配强新闻发言人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其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条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政府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定期沟通协调,互相通报情况,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八)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
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群众关切,及时主动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和进行政策解读。各级各部门在出台重要政策措施,筹办重要活动和会议时,要统筹考虑相关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的方案与口径,力争做到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步进行。要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多种平台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扩大信息发布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可对外公开的重大事项,要及时通过枣庄政务网、“@聚焦枣庄”、“@枣庄发布”和枣庄日报、枣庄广播电视台等重要媒体发布。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具体政策措施出台后,要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发布和解读。
市政府及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在制定政策措施时同步准备解读事宜,扩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宣传力度。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等,涉事区域或部门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党委、政府,同时尽早发布简要信息,及时公开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等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等持续公开有关情况。
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和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拟发布政府信息的审定工作,确保符合保密规定等各项要求。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主动沟通确认,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九)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
舆情回应和收集工作要按照属地和部门职责划分,实行分级联动。市政府办公室要与市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网络舆情监管部门加强配合,协助市政府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涉枣重要舆情。市网络舆情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力度,定期发送监测报告,及时转请相关区(市)和部门关注、回应、处置,重要舆情要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各区(市)、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第一时间收集外界对政府工作的反应并分析研判,重大舆情要及时上报。要建立舆情研判标准,准确判断回应价值,建立快速有效的舆情分类分级回应机制。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要通过网上发布、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等形式及时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三、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督查
(十)加强业务培训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组织各级各部门建立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新闻发言人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定期组织现场观摩、座谈、研讨等经验交流活动,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对所有相关人员轮训一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学院要把公务人员媒介素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新闻发布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
(十一)加强督查考核
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要将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发布信息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范围,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核措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的督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核措施,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名单
附件
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名单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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