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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克政办传〔2010〕62号
颁布日期:2010-09-2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0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克政办传〔2010〕6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安排,现将2010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二、为确保各族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一要组织好节日期间各族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二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特别重视节日期间旅游、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教育和监督,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三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妥善处置。请各县(市)、各部门将节日期间值班表于2010年9月28日前报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按惯例,从2010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即: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14∶00上班—17∶30下班(乌鲁木齐时间)。

(请新闻单位刊播)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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