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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5-12-2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全州森林防火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情发生,切实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时期全州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

“十三五”时期全州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防灭火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主要有以下方面原因。

(一)高火险天气常态化。随着全球性极端异常天气的进一步加剧,全州森林高火险期提前和天数增多呈现常态化和长期化,大大增加森林火灾的防控任务和难度。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12月至明年2月,全州降水量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少10~20%左右,气温平均在6.5~13.8℃,大部分地区气温为略高至偏高;2016年3~5月,与常年同期相比,大部分地区偏少20%以上,气温平均在13.8~21.7℃,偏高约1.0~1.5℃。可见,新一轮防期,仍以4至5级的超常高火险天气为主、占防期6成以上,2、3、4月份的高火险期同时与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用火高峰“碰头”,势必造成多个火情火灾高峰甚至引发森林大火。所以,从火险特征看,今冬明春乃至长期一段时间全州防灭火工作依然面临严峻形势。

(二)森林管护任务重。全州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林业用地面积3053.1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1.7%,活立木总蓄积8613.9万m3,森林覆盖率58.61%,是云南省主要林区之一。州内拥有苍山、鸡足山、巍宝山、石宝山、无量山、天池、金光寺、水目山、罗坪山等29个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和巍山巍宝山、祥云清华洞等5个国家森林公园。这些特点决定全州森林防火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三)野外火源管控难。一是由于连年干旱,森林植被枯死严重,各种灾害林木的清理短期内难以完成,林区可燃物总量普遍超载、危险可燃物的数量显著增加,火险隐患逐年加大,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危险性也越来越大,不仅增加了各地防灭火的难度,而且对扑火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二是我州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山区国土面积大,林农、林牧交错,野外生产性用火频繁,管理难度大。三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进入林区劳作人员增多,炼山造林、做饭等生产、生活用火增加。四是因基层矛盾如利益分配不均、选举不遂愿、林权和家庭纠纷等故意纵火毁林现象明显增多,灾前防控难度越来越大。五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路、铁路、电力、矿山等涉林重点工程遍布林区,森林旅游、森林休闲、森林探险越来越火,野外火源管控难度不断增大,防火压力与日剧增,森林火灾呈现高度不确定性和突发性。所以,全州发生森林大火的物候基础更为充分,一旦发生火情,扑救困难,极易酿成大面积、高能量的森林大火,稍有不慎还将造成严重损失和重大影响。

(四)防火薄弱环节多。一是部分县市防火办机构未完全理顺,队伍不稳、人员素质不高,难以做到高效精干;二是群众防火意识不高、用火习俗落后、林区无法实行封闭管理、依法治火不到位,火灾源头难以做到完全管住;三是预警监测、林火阻隔等基础设施落后,难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扑灭”;四是扑救能力欠缺,森警部队力量有限,森林航空消防规模小,加上因大量男性农民外出打工,县级专业扑火队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五是少数地方对持续干旱条件下的森林防火严峻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防范不强、措施不力,没有采取超常规措施应对超常高火险天气,森林防火的管护责任、防范制度、经费保障、装备配备、队伍建设等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六是森林防火经费投入与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和艰巨的森林防火任务还有差距。

“十三五”时期全州大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偏高且持续时间长,森林防扑火形势复杂严峻,极有可能出现森林火灾发生早、来势猛、扑救困难的被动局面,各级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决不能掉以轻心,存在侥幸心理,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努力开创“十三五”森林防火工作新局面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规范、强化、推动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切实把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保障措施落实到位。首先,要把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和“五个关键人”制度落实到位。“三线责任制”具体为:各县市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林农及林权所有者之间,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成员单位之间,林业主管部门与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之间必须层层签订责任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真正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四个责任人”(各级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从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和“五个关键人”(乡镇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身上。其次,要把森林防火责任分解细化到各相关部门,实行州级部门包县市、县市级部门包乡镇、乡镇级部门包村的责任制度,做到支持和服务保障到位、责任区挂钩检查到位。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的重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分工,积极为防火工作提供保障和服务,形成森林防火整体合力。再次,要加大森林经营单位和林权所有者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力度,实现林业生产经营权责利三者的有机统一。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把森林防火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确保各项防灭火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对拒不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厉问责。各县市要按照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签订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认真研究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从2016年开始,凡是没有按规定足员组建集中食宿、集中训练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防火物资储备不足、防火经费不到位的县市,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合格。

(二)逐级落实灾前预防措施。坚持以防为主,认真筑牢预防工作五条防线。一要筑牢思想意识防线。坚持实施森林防火“七大”宣传工程,做到森林防火深入社区、深入林区、深入学校、深入农户、深入人心。各地要针对广大林农编辑森林防火安全手册,印发至每家每户,强化普及和提高林农安全防火、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的常识及技能。二要筑牢源头管控防线。坚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5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把生产用火审批关、火种入山关、森林高火险期和高火险区禁火关、违规用火查处关,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三要筑牢隐患排查防线。认真检查各地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逐级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做到工作早准备。积极开展适宜林区计划烧除,加大林下可燃物清除、割除力度,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四要筑牢预警监测防线。要充分发挥卫星遥感、飞机巡护、高山瞭望和地面巡逻的作用,加强监测,提高应急处置的快速性。五要筑牢联防联控防线。坚持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州际、县际、乡际之间的联防联保工作,签订联防协议、制定联防应急响应预案、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各级联防工作责任清、任务明、信息通。

(三)强化基层基础能力建设。一是要加大森林防火投入力度,抓好预警监测、林火阻隔、应急通信、扑火装备等方面的建设。力争“十三五”末,全州预警监测网覆盖率达到85%、重点单位实现可视监测,基础通信和应急通信分别达到95%、100%。二是要加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力度。以国家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为契机,加大州、县市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力度,力争“十三五”末,州、县市都建成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三是要加快建设防火阻隔系统建设,提高森林抗火能力。强化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道路网密度,加强工程阻隔维护,巩固生物阻隔带建设成果,确保森林防火阻隔系统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四是要加强扑救能力建设。各级要把县市、乡镇专业队的养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个县至少建成1至2支不少于60人的集中食宿、集中训练的标准化的专业扑火队,重点乡镇要建成1支15人以上集中食宿、集中训练的专业扑火队,村级建成民兵应急扑火队。五是要争取把森林航空大理消防基地建成永久性基地,提高防大火、救大灾的能力,提升森林防火科技含量。

(四)着力提升林火管理水平。一是要全面开展扑火指挥员、林火管理员、火情监测员、扑火队员、护林员及乡镇村居干部培训与应急演练,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指挥员懂打火、林火管理员会管火、乡镇村居干部会防火、扑火队员善打火。尤其要把培训延伸到广大林农,教会和引导他们安全用火、安全打火、安全避火。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预警响应、应急值守、扑火安全、火情报告等工作,确保依险设防、妥善处置、安全扑救和火情统一归口上报。三是要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逐步形成更完整的预案体系,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范》的要求,对不同等级的森林火灾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做到科学扑救。四是要加强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抓好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指挥中心的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水平。

(五)加强组织指挥能力建设。一要强化扑火救灾统一指挥和协调联动,上下、部门、军地三者之间要形成统一指挥、分工合作、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为扑火救灾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保证扑火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和重兵扑救,扑火组织指挥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做到首战用重兵,坚决防止发生扑火伤亡和兵力不足酿成大火。三要突出扑火专业化和协同作战,充分发挥专业队攻坚打恶的能力,快速实现对火场的有效控制,其它扑火队配合清余火、守火场,做到“打、清、守”三同步、三到位。四要落实火场清守责任和力量,实行火场验收交接制度,坚决防止山火复燃造成功亏一篑。

(六)全面推进依法治火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惩,全面推进依法治火。各级政府、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单位、林权所有者要按条例要求,明确防扑火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把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把防火部门的执法、监管职能履行起来,营造依法治火的工作环境。各级森林公安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开展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用最严厉的手段,最强硬的措施,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和惩治故意纵火犯罪。各级公检法机关要配合森林公安机关,防火期内在全州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用火行为,要坚决打击,一律按上限重罚;引起森林火灾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对故意纵火烧山,要从重从快从严惩处,决不心慈手软,切实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七)创新森林防火工作机制。一要加快建立与林权制度改革相适应的森林防火新机制,引导和推动林农组建利益共享、责任均担的民间森林防火协会,并依托协会健全完善村级森林防火组织体系、筹措防火减灾基金、组建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队伍、落实林权所有者的主体责任、实施村级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工程,切实加强以林农为主的乡镇、村居森林防火工作,做到预防主动、扑救统一。各级财政要落实好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支持森林防火事业。二要巩固军地协同扑火的长效机制,依托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预备役、基干民兵等资源,多形式组建扑火队,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覆盖林区的森林消防队伍体系。三要探索建立森林防火社会化投入机制,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基础上,按照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投入资金,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力度,积极推行森林火灾有偿防控和有偿扑救模式,提高森林防火的社会化程度。四要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明确分管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做好保险服务和火灾理赔工作。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火灾防控和专业技术优势,与保险公司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投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各环节的工作,做到规范操作、严格定损,杜绝骗保案件的发生。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筹集和监管工作。保监部门要加强森林火灾保险工作的监管,切实维护好保险市场秩序和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森林火灾保险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林农抵御森林火灾的能力。

三、全力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各地务必按照省州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把森林防火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一定要在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的落实上真正体现执政能力不断加强,做到主要领导真正关心支持森林防火,分管领导真正到位狠抓森林防火。二是全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将森林防火作为中心工作,重点部署、全面安排。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在人员调配、资金安排、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给予森林防火重点支持。三是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一盘棋”的思想,在工作经费安排、工作开展保障支持、工作督促检查等环节,积极支持、配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形成防火减灾的强大合力。各级防火办要加强与森防指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形成在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任务,充分准备。一要做好防扑火人员准备。从实战要求出发,落实防火专职人员、护林员、了望监测员及专业、半专业和应急扑火队,明确任务,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火情处置,及时、规范、准确上报火情,避免迟报、漏报和多头上报,确保不出纰漏。二要做好经费及防扑火物资准备。各级财政部门要从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出发,切实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今冬明春防火专项经费要抓紧落实,尽早拨付。要抓紧补充防灭火储备物资,按要求备足到位。要加强预警监测设施、应急通信设备、交通保障用车、指挥中心装备、灭火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持良好状态,随时能够启用。三要做好支持保障准备。各级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相关规定,主动做好防火扑火的各项支持、服务保障工作,着力推动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

(三)预防为主,严管火源。一要高声造势,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各地要严格按照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制订下发的《2016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建设平安林区”为主题、以“七大”宣传工程为载体、以林区千家万户为重点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二要积极组织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各地要以隐患排查为抓手,强化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的执行、强化高火险期和高火险区的防范工作、强化计划烧除、林下割除和清除措施的落实,管好源头、最大程度减少林区可燃物载量,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发生大火的危险性。三要组织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在森林防火期内,州、县市两级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开展野外火源督查、检查、巡查活动,从严从快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全面推进依法治火,从根本上改变山区群众落后的用火习俗,从源头上控制森林火灾发生。四要抓好预案落实。各地要立足今冬明春以高火险为主的实际,全面检查和重新修订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明确岗位职责,做好一切扑火准备。要加强火险预警,实行周预测、日预报,并根据火险等级,严格落实《云南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范》的应对要求,做到预防有的、扑救有备。要科学布防力量,地方森林消防队伍、武警森林部队、森林航空消防都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做到有火情快速出动,打早、打小、打了。

(四)全面督查,消除隐患。从防火期开始,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逐级组织防火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和相关措施,确保不留死角,把隐患消灭在森林高火险到来之前。检查的重点主要是重点林区、高火险区、涉林旅游区、各级自然保护区、城市面山,以及近年来森林火灾的频发、高发区,既要检查安排部署的情况,更要检查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检查内容包括方案、队伍、资金、物资保障等准备情况,切实把“提前补漏、提前除患、提前整改”的工作做实,进一步推动各地森林防火工作。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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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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