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机构安全运行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机构安全运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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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9-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机构安全运行的通知
鸡政办综〔2014〕44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7·17”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消防局“7·31”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推进全省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全市养老机构安全规范运行,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养老机构规范运行整改
为加强我市养老机构管理,进一步有效提高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水平,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安全、健康、快速发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民政局、市消防支队、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乡建设局和市环保局于8月中旬对全市60家养老机构开展了规范管理联合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用房情况。现有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场所,除租用住宅小区一层门市房开办外,均是利用闲置的山庄酒店、校舍、医院、厂房以及私有住宅改建、扩建。其产权性质有农村集体产权用房和城镇建设用房,由于历史原因,均没有规划、土地审批手续和房产证照。有的公办养老机构,其规划、土地及房产证照也不齐全。
(二)餐饮安全情况。由于整体规模所限,民办养老机构食堂厨房面积偏小,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达不到食堂的粗加工、副食加工、厨具洗消、切配、烹任等分间操作规定。
(三)卫生医疗情况。目前,公办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服务场所过于简易,民办养老机构无诊疗设施,仅依靠与周边临近诊所、医院协作,解决入住老人突发病情问题。
(四)治安管理情况。全市养老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一是监控及其他技防设施未安装或者不到位;二是无治安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三是未设置值班室和专职安保人员。
(五)环境保护情况。养老机构需环保验收,是2013年7月民政部出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后,新提出的一项工作要求。目前,各养老机构环保设施欠缺,资金投入意识不强。
上述情况,由各地政府负责,制定出台文件,组织相关部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组织巡查检查,确保万无一失,2015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毕。
二、全力推进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整改
通过联合检查,全市60家养老机构均存在不同情况火灾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一是养老机构无法提供申请消防行政许可所需的要件。
通过检查情况看,我市养老机构建设起点低、历史欠账多。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养老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材料。但民办养老机构改建时并未取得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导致无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二是场所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现有养老机构未按照消防设计施工,缺少必要的建筑消防设施,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无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目前,民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数量不多,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建立消防档案,未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工作不落实。未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不强。
(三)消防设施不健全
民办养老机构未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疏散设施、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上述情况由各地政府负责,组织民政、消防部门和养老机构,采取有力措施,于2014年12月30日前整改完毕,确保安全运营。
三、严格督查,落实责任
针对养老机构存在的规范管理欠缺和消防安全隐患,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隐患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如期销案。
一是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政府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改行动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督办,加强指挥调度,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排查整治任务,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领导、行业部门领导、社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实行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实名制”。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各地政府必须统筹协调,全力整改,确保整治到位;对于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较大的养老机构,各地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技术改造综合性意见,并统筹考虑纳入属地养老机构整体规划综合治理,力争消除一批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消防安全“老大难”问题。
二是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各地要广泛发动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社区力量,深入落实行业“标准化”、基层“网格化”和排查“实名化”的各项措施,逐个片区进行清理和排查。民政、公安、消防、卫生、城建(房产)、食品药品、环保等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逐一落实重大隐患的督办责任人,认真研究督促重大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逐个养老机构、逐项隐患落实整改资金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同时,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凡涉及违法建筑、非法经营、搬迁改造等难啃的“硬骨头”的,民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建、消防、城市执法等部门要联合执法,依法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该拆除的拆除,绝不能养痈遗患、养患成灾。对一时难以彻底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切实落实隐患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紧盯不放,防止发生问题。
三是各级消防部门要狠抓监督执法。各级消防部门要把问题集中的养老场所作为检查重点。要落实“实名制”要求,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决不能走过场。要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达到判定标准的,必须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不能避重就轻,坚决防止“容易整改的才定为重大隐患”,“不容易整改、难度大的就绕着走”等不良现象,坚决反对和纠正弄虚作假。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继续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履行立案程序,依法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整改不力的机构和个人,要坚决依法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重大隐患单位要按照“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要求,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制定详细、全面、完整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提交隐患整改承诺书,明确每个时间节点的整改任务和责任人。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死看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任何问题。
鸡西市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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