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消防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消防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1999-02-11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消防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山政明电19993号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消防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99-02-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消防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山政明电[1999]3号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消防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局室、中省直企业:为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保卫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就做好全市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与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家庭幸福、人身安危密切相关的头等大事,按照江泽民总书记“责任重于泰山”的要求和《消防法》规定,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消防保卫重点单位要加强内部值班、值宿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巡逻看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二、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对消防重点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查找各类火灾隐患,堵塞一切漏洞,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落实专人死看死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易发生火灾的单位,要下决心责令停业整改,决不姑息迁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章、危害公共安全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制止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三、加强执勤备战,确保消防安全各级政府要对公安消防部队器材装备进行一次检查,对器材装备不足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尽快完善,确保执勤备战需要。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执勤战备,严格各项执勤纪律,充分做好打大仗、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做到迅速出动,全力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人身伤亡。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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