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广播电视局关于白山市有线电视联网工作意见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广播电视局关于白山市有线电视联网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2-02-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广播电视局关于白山市有线电视联网工作意见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2]8号
白山政办发〔2002〕8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广播电视局关于白山市有线电视联网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市广播电视局《关于白山市有线电视联网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关于白山市有线电视联网工作的意见(市广播电视局2002年2月)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扩大中央和省广播电视节目在全省的覆盖范围保证传输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01]22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对辖区内有线电视联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白山市境内凡是设有独立有线电视网的各企事业单位有线电视站,都要在2002年6月30日前完成与所在县(市)行政区域有线电视网的联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在联网过程中,各县(市)广播电视局要与各企事业单位签定相关合同或协议。二、联网后,由各县(市)行政区域有线电视网提供信号源,同时为参与联网的各企事业单位预留一个频道,用于播出自办新闻和专题节目(严禁播出其它节目),不再保留其独立前端,撤除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三、联网后,可先实行产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由各县(市)广播电视局统一管理、运营。各县(市)广播电视局按实际情况逐步实现网络划转、收购。对建网较早,设备陈旧老化,建设标准落后的网络,可采取划转方式联网。划转后,必须严格按照广播电视行业技术标准,限期进行升级改造。对于近期己经进行升级改造并达到HFC网技术标准的网络,进行资产评估后,由各县(市)广播电视局收购,收购方式由各县(市)广播电视局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商定。对原有网络维护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划转。四、随着企事业单位有线电视站与行政区域有线电视联网工作的发展,各县(市)广播电视局要采取措施与各乡(镇)广播电视站联网,以便形成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运营、覆盖广泛有效的有线电视网络。乡镇广播电视站联网后,人员编制、经费收支纳入各县(市)广播电视局集中管理,增强广播电视系统发展能力。实现上述联网后,白山市有线电视网将通过国干、省干光缆网上联省和国家,下联境内各县(市)及各乡镇,进一步扩大中央和省广播电视节目覆盖,提高传输质量。主题词:文化电视联网通知抄送:市委、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2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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