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完善全省项目前期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7-0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完善全省项目前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为推动2007年度新增项目投资任务的顺利完成,切实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现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完善全省项目前期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07〕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集中完善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安排专人负责,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摸清底数,认真核对

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于审核、土地、环保、规划手续不全、深度不够的项目要摸清情况,认真汇总,做到不漏项、不丢失,全力做好完善项目的上报工作。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抓紧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务于2007年2月11日前,将各自管理范围内需报省、国家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表(见《通知》附件一、二)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351029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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