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吉林年鉴》发行撰稿彩页征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5-1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吉政办函〔2005〕173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吉林年鉴》发行撰稿彩页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吉林年鉴》是省级综合年鉴,是年度内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状况的实录,也是省委、省政府的年度公报,每年一册,连续出版。它以信息含量大、权威性强的特点,为宣传吉林、推介吉林、促进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重要的资政、资讯作用。为做好《吉林年鉴》(2005)的发行和《吉林年鉴》(2006)的撰稿及彩页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吉林年鉴》(2005)的发行工作

《吉林年鉴》(2005)已经出版,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发行工作。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认识年鉴、利用年鉴、关心年鉴,提高《吉林年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推动发行工作的落实。

二、抓紧《吉林年鉴》(2006)的撰稿工作

《吉林年鉴》全面反映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涉及部门、行业、单位众多。为《吉林年鉴》供稿是各部门、各单位应尽的义务。为此,各撰稿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围绕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突出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在建设“工业省、科教省、生态省”,推进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新变化、新业绩、新经验,重点记述各行各业的大事、要事、新事。涵盖领域要广,反映力度要深。《吉林年鉴》(2006)文字稿件记载时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进一步做好《吉林年鉴》彩页征集工作

年鉴的彩页是文字内容的补充,是形象化的省情资料。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界要把上彩页作为展示自己、推介吉林的一条重要渠道,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吉林年鉴》(2006)组稿大纲由吉林年鉴编纂委员会另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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