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阳市水果生产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9-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朝政办发〔2005〕95号

关于印发朝阳市水果生产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水果生产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朝阳市水果生产以奖代补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水果生产发展步伐,提高果树管理的整体水平,提高果品质量和产量,自2005年始,对各县(市)区水果生产和管理进行千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行以奖代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激励机制,调动果树管理部门及广大果农投入的积极性和管理的主动性,推动水果生产“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实现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力争全市水果生产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考核内容及千分分解

(一)各县(市)区对水果生产的资金扶持(100分)

除工作经费以外,用于新品种引进、实用技术培训、示范园建设等专项资金的投入,起点为5万元,获得100分。每增加10%,加10分。低于起点线,按比例扣分。

(二)果树标准化管理(300分)

1、深翻改土(30分)

五年生以上要按技术要求进行一次深翻改土,以后每隔3年再进行一次扩翻,直至全园翻通。结果树树冠下活土层要达到50厘米以上。

2、修梯田、台田(20分)

坡度超过25度以上的果园要全部修成梯田或台田,以利于利用天然降水。

3、合理间作(20分)

树盘直径要大于树冠垂直投影0.5米以上,行间和株间禁止种植高粱、玉米、向日葵等高棵作物。

4、顶凌刨盘(20分)

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一次顶凌刨盘、灌水及雨后及时松土,以利于蓄水保墒。

5、追肥(20分)

果树膨大期至少追施一次速效复合肥。年施用量1-3年生幼树每株0.5公斤,4-7年生幼树每株1公斤,8-14年生初生果树每株2公斤,15年生以上结果树每株4公斤。

6、灌水(20分)

结果树每年至少要灌封冻水和花后水各1次,幼树每年春灌1次。

7、疏花疏果(20分)

所有初果树和盛果树都要进行疏花疏果。

8、果实套袋(20分)

定果后按时进行套袋,采收前及时摘袋。

9、秋施基肥和雨季压青(20分)

雨季压青每株100公斤以上或9月中下旬施用农家肥每株200公斤。

10、修剪(20分)

冬剪率要达到100%,幼树全部施行夏剪和拉枝,达到树形合理、角度适中、枝量适宜和枝类比科学的目标。

11、病虫害防治(20分)

病虫害防治株率达到100%,苹果树腐烂病、早期落叶病,李子红点病等发病株率控制在5%以下,虫果率控制在3%以下,叶片完好率在90%以上。

12、果园整齐度(10分)

幼树95%以上,结果树85%以上。

13、果品产量(30分)

初果树每亩500公斤,盛果树每亩1000公斤。

14、果品质量(30分)

一、二等率达85%以上。

(三)新品种引进(100分)

1、引进新品种数量(30分)

以每年引进5个新品种为起点,每增加一个加6分,不足5个按比例扣分。

2、引进品种的适宜性(30分)

引进品种能够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丰产性、早果性及果实品质均优于原有品种。

3、推广面积(40分)

推广面积起点为50亩,每增加5亩加10分,不足50亩不得分。

(四)示范园建设(100分)

1、管理水平(50分)

栽植密度适宜,树体整齐,树势中庸偏旺,品种优良,水利设施配套,产量高、品质好,能够对周边果园起到辐射带头作用。

2、示范园数量(50分)

每个示范园面积规模在50亩以上,考核起点县(市)5个,区3个,每增加一个加5分。

(五)设施果树(100分)

1、相对集中(20分)

温室水果或冷棚水果每处规模在10个棚以上。

2、新增面积(80分)

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新增面积以1000亩为起点,每增加500亩加10分。

(六)果树栽植(100分)

1、新栽面积(70分)

以完成新栽任务为前提,每超额1000亩加5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2、成活率(20分)

新栽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新品种比例(10分)

新品种比例达到70%以上。

(七)技术培训(100分)

1、培训班数量(40分)

采取农闲集中培训和一技一训的方法,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培训学员要登记造册,实行档案化管理,以每年县级培训3期为起点,低于3期不得分。

2、培训人次(60分)

县级培训及乡级培训累计5000人次为起点,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八)申报绿色食品及商标注册(100分)

1、每年申报并获使用标识的绿色食品1个以上。(60分)

2、每年完成果品商标注册2个以上。(40分)

三、考核要求

(一)将各乡(镇)备检园树种、面积、株数等情况于每年5月1日前报送市农委果业科。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虚报项目完成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得分。

(三)由于技术指导不到位,给农民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该项得分。

四、检查方法

(一)检查时间及内容

根据果树生长物候期,每年检查两次。

第一次检查:5月中旬。

检查内容:整齐度、修梯台田、修剪、灌水、刨盘、果园间作、病虫害防治、果树新栽、新品种引进、示范园建设、设施果树。

第二次检查:9月中旬。

检查内容:对水果生产的资金扶持、疏花疏果、果实套袋、深翻改土、追肥、秋施基肥、果品产量、果品质量、技术培训、设施果树。

(二)检查方法

由市农委和市财政局联合组成检查组,每次每县(市)抽查6个乡(镇),每区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果园。被检园面积不得少于50亩。

五、奖励

根据实际检查得分结果的顺序,年终奖励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县(市)区予以奖励,奖励资金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获前两名者为水果生产先进县(市)区(总分低于850分不能被评为先进),并通报全市。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水果生产以奖代补方案的有效实施,成立水果生产以奖代补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农委主任李化琪担任,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文实和市农委副主任黄承均担任。成员由市农委果业科、财政局农财科、市果树推广站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果业科,负责水果生产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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