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开封市2006年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开封市2006年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06〕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降低乙型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发病率,努力推进我市乙肝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和河南省2006年免疫预防与规划工作安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卫生局制定的《开封市2006年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关系到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活稳定和经济发展。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实施,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对在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中违反疫苗购进渠道,不按国家规定价格收费,搭车收费、擅自提价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开封市2006年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

(二○○六年三月三日)

乙型肝炎(以下简称乙肝)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传染病,多年来,我市发病数和发病率一直较高,成为突出的社会公共卫生问题之一,严重影响了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为控制乙肝发病率,进一步推进我市乙肝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和河南省2006年免疫预防与规划工作安排,我市将于2006年3月-5月组织开展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制订如下:

一、实施范围、对象、目标

(一)范围:全市范围内常住和流动人口。

(二)对象:1-15周岁青少年儿童、大中专院校学生、外来民工、乙肝感染高危人群(包括饮食、宾馆饭店、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托幼机构、医务人员、学校老师、各类服刑劳教羁押人员、新婚夫妇中一方为乙肝感染者、同性恋及静脉吸毒者等)。

(三)目标:以县、区为单位,目标人群乙肝疫苗接种率达85%以上,在人群中建立有效免疫屏障,以阻断乙肝病毒传播,降低乙肝发病率。

二、时间安排

2006年3月下旬,逐级完成人员培训、宣传、发动和部署工作;

3月31日前,市、县(区)、乡镇各级完成疫苗的分发、运输、调配、储存;

4月1日—5月31日,进行乙肝疫苗现场登记、抗体测定和接种,同时对现场接种工作进行督导;

6月1日—10日,各县、区将各种接种情况报表和书面总结等报市卫生局。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乙肝疫苗免疫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分别成立开封市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和工作督导组。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均应成立相应组织,全面负责本辖区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价。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是保证乙肝疫苗加强免疫措施顺利实施的关键。从3月下旬开始,市、县、乡、村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健康教育。主要措施有:

1.分级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各县、区要通过召开本地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专题会议和政府主要领导人发表广播电视讲话等方式,动员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与乙肝疫苗预防接种活动。

2.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使群众了解接种时间、地点和意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通过印发宣传品、墙报、专家咨询和知识讲座等方式进行宣传。

3.统一印制宣传单,发放到接种对象手中。开展好宣传入户、发动入户、知识入户的“三入户”活动,做到通知到人、接种到人、管理到人,大力争取社会支持和参与。

(三)精心组织,加强培训

1.2006年3月下旬,市卫生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开展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

2.2006年3月底,各县、区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安排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并逐级进行专业培训。

(四)做好疫苗供应及后勤保障,确保安全接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人员、经费、车辆等后勤保障,认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参与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成立后勤保障小组,提前做好乙肝疫苗的计划、储存、运输和分发工作,保证各接种点疫苗供应。

为确保接种质量和效果,本次加强免疫工作所用的抗体检测试纸、乙肝疫苗、一次性注射器等均由市疾控中心统一采购,逐级供应,并做好一次性注射器使用的监督检查、登记回收和毁形处理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购进疫苗,否则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乙肝疫苗强化免疫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谁受益、谁拿钱”的原则,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价格收费,不准擅自提价和搭车收费。

(五)现场接种及督导

各县、区在接种前要进行摸底,做到心中有数。现场接种时要严格按照接种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保证接种质量,做好接种记录,组织好现场督导工作。

(六)统计上报

接种工作结束后,以县、区为单位将报表及总结报市卫生局。

(七)考核验收和总结

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涉及面广,接种工作结束后,市里将组织考核验收,并召开专题总结会,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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