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事局关于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事局文号:宛人〔2007〕181号
颁布日期:2007-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宛人〔2007〕181号

编办,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过一个廉洁、文明、祥和、欢乐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作如下通知,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从政治高度认识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搞好人事编制部门“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搞好“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双节”是腐败现象多发期,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执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和市委关于全市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六不准”、“十禁止”规定,进一步严肃人事编制工作纪律,严格做到廉洁自律。

二、在“双节”期间,坚决做到“十不准”。一是不准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向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二是不准上下级之间、单位之间、科室之间利用节假日相互宴请,不准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三是不准参加有可能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四是不准赠送和接受公款支付的各种礼金、有价证券,不准印发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五是不准突击花钱,滥发钱物;六是不准借“双节”之机向基层单位或其它部门、个人索要钱物;七是不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借机敛财或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八是不准违反规定用公车旅游、钓鱼、打猎或办其它私事;九是不准组织或参与小团体活动;十是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嫖娼、封建迷信活动。

三、严格控制各种会议,禁止形式主义的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确需召开的要压缩规模,缩短时间,节约开支;减少评比活动,凡经批准举办的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评比、达标单位和个人收费或变相收费,严禁借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吃喝玩乐。

四、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局监察室、各支部及各科室要加强“双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讲文明,树新风,并管好部属、家属和子女,做反腐倡廉的表率。“双节”后各科室、各单位要对照上述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局监察室,对违反规定的,要认真查处。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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