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协宁德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政协专委会对口联系协商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5-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协宁德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政协专委会对口联系协商制度的通知

宁政办〔2005〕186号

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宁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宁市委发〔2005〕2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加强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政协专委会的对口联系协商工作,使对口联系协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联席会议研究意见,现就加强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政协专委会的对口联系协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市委《决定》精神,建立健全对口联系协商制度,就本部门的重大改革决策、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有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与市政协对口的专委会进行协商,听取意见。

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把本部门重大工作情况和重大举措及时向市政协对口的专委会通报;主动邀请市政协对口专委会负责人参加本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印发的文件、简报等资料,除分发市政协有关领导和办公室外,还应分发1份对口的市政协专委会。

三、市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行风评议、效能建设等活动应邀请市政协对口专委会及本部门的政协委员参加。

四、市政府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市政协专委会搞好调研、考察、视察活动,对政协专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并将采纳情况及时告知市政协有关专委会。

五、市政府各部门应及时认真负责地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常委会建议案和主席会议建议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办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跟踪、落实、反馈、通报工作,提高办理质量。

六、除对口联系外,政府各部门还应根据各自职能,主动与政协相关专委会加强联系与协作,虚心听取和研究采纳政协专委会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七、市政协各专委会要着重围绕有关职能部门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局性工作的决定、决议、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全市性和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政策的制定,有关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情况,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热点难点问题,部门采取的重大决策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八、市政协各专委会要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建立及时有效的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注意收集、归纳、整理各界别各阶层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他们对有关工作的愿望和呼声,为政府有关部门掌握实情提供信息渠道。

九、市政协各专委会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多做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达到谅解的工作,多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的工作,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十、市政协各专委会要建立并完善同市政府对口部门之间的联系协商制度,每年的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视察报告等要及时送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互通情况;各专委会举行的重要会议、活动,可视情邀请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十一、市政协提案委要认真做好提案审查工作,提高提案质量,配合市政府办共同抓好提案督办和落实工作。

十二、市政协各专委会要发挥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市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多办实事好事。

附: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表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宁德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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