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关心干部身心健康促进干部全面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关心干部身心健康促进干部全面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中共甘肃省兰州市委办公厅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市委办发【2007】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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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12-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关心干部身心健康促进干部全面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市委办发【2007】110号
(2007年12月3日)
为切实把《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关心干部身心健康促进干部全面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落到实处,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决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干部心理健康素养的培训提高,把干部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课题设置上按照每期不少于3个学时的要求纳入学分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负责落实)。
(二)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在职进修、挂职锻练、交任务压担子、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事局配合,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落实)。
(三)健全干部选任考评机制。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选人用人,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干部选任中的民主,全面落实群众在干部选任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强化岗位责任考核,2008年全面建立岗位说明书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落实)。
二、全面促进干部身心健康
(四)重视干部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干部心理健康顾问制度,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干部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原则上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的大型心理健康知识讲座,邀请省内外著名心理健康专家对干部进行心理健康辅导,鼓励各部门、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干部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市级各大医院设立心理咨询科室,同时,开设心理健康知识网站,设立心理咨询热线,面向全社会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由市卫生局负责落实)。
(五)加强公益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围绕实施“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工程”,加强社区全民健身路径的配备和管理,加快建设南北两山“绿色有氧运动带”。定期开展体质监测,科学指导全民健身活动(由市体育局、市园林局、市南北两山绿化工程指挥部负责落实)。
(六)加快体育场地设施的社会化开放步伐。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现有体育设施的作用。对学校管理的体育场地设施,在节假日逐步规范地向公众开放(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七)培养干部强身健体的良好习惯。恢复工间操制度,在全市各级机关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各开展10分钟的工间操锻练活动。聘请专业人员利用晨练、周末锻练等形式,在机关、公园等人群集聚区指导干部群众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强身健体活动(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市体育局负责落实)。
(八)定期举办市直机关运动会和文艺汇演。市直机关运动会原则上每2年举办1次,文艺汇演隔年举办。同时,坚持抓好“黄河风情文化周”、“五月歌潮”等经常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由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出版局、市体育局负责落实)。
(九)落实干部休假休养制度。严格执行干部年度带薪休假制度,对获得国家、省级表彰奖励的先进工作者、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获得三等功以上人员和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的公务员,当年或次年再一次性奖励1周的休养假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实施)。
(十)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班子,积极支持工会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由市总工会牵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
(十一)保障工会活动经费。依据《工会法》规定,对建立工会组织的部门和单位,按每月全部干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拨付工会经费(由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牵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
三、努力构建机关和谐环境
(十二)加强机关和谐文化建设。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培养机关干部豁达开朗、乐观向上的生活情趣,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引导干部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出版局配合,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实施)。
(十三)优化机关工作环境。加强机关管理,改进后勤保障,尽可能改善办公条件,重视机关办公环境建设,努力做好机关的绿化、美化和净化,提供更加整洁、宽松和舒心的工作环境(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实施)。
(十四)积极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围绕构建“和谐兰州”,积极开展“和谐五创”等各具特色的和谐创建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和谐班子、和谐机关、和谐家庭等典型事迹(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实施)。
四、切实加强对关心干部身心健康工作的领导
(十五)成立关心干部身心健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关心爱护干部身心健康工作的宏观指导,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进行协调和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各项部署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对年度工作作出安排,并负责检查和考核,组织协调全市性的重大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建立专项督查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至少督查1次(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实施)。
(十六)靠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关心爱护干部身心健康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抓落实。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身体力行,经常关心、过问干部身心健康状况,想方设法在活动经费和场所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对贯彻落实《决定》情况要纳入目标管理,年底同其他目标一并考核(由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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