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逐步降低荧光灯含汞量路线图(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11号)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环境保护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11号

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逐步降低荧光灯含汞量,减少行业用汞量及生产过程中汞排放,提高荧光灯行业污染防治水平,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制订了《中国逐步降低荧光灯含汞量路线图》,现予以公告。

各地工业、科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与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推动路线图目标的实现;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促进荧光灯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低(微)汞、长寿命、高效荧光灯产品推广和使用;加强荧光灯生产企业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含汞废水、废气排放,妥善处置含汞固体废物,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共同营造绿色消费环境。

附件:中国逐步降低荧光灯含汞量路线图.pdf

http://www.gov.cn/zwgk/tplimages/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n11368223/n15219518.files/n15219357.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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