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新增甲级专业范围审查意见的公示

颁布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新增甲级专业范围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新增甲级专业范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2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司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行业管理处

邮政编码:100830

联系电话:010-63882233,2217

传真:010-638822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公示意见表

http://www.sbsm.gov.cn/article/gsgg/jjchzz/201512/20151200037239.shtml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2015年12月16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决定废止宣布失效的政策措施文件目录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