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3年度粮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3年度粮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粮食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发布2013年度粮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
司便函发展﹝2013﹞41号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和《粮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国家粮食局启动2013年度粮食公益性行业科研承担单位申报指南,现公开征集项目承担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选择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申报、评审择优”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鼓励粮食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平台、省级科研单位、粮食企业联合申报项目。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
1、一般为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
2、具有项目实施必须的科研设施条件,优先支持国家和国家粮食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建设依托单位;
3、具有较强的研发优势,拥有相关领域国内知名的学科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学术团队;
4、具有丰富的项目组织管理经验,优先支持承担过国家相关研究项目的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的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院士不超过65岁,具有高级(含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固定工作单位(原则上应在承担单位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诚信记录良好,主持或参加过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2、粮食科技公益专项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承担1项,并最多只能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再参加1项。参加项目的人员同期参加不得超过3项,若同期主持其他国家级科技项目则参加项目也不能超过1项(包括院所专项、转化项目等)。
三、申报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一)申报文件编写应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二)申报文件由申报函、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等三部分组成。
(三)申报文件以邮寄方式报送,不接受直接到办公室报送的申报材料。申报文件一式8份,由申报函、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等三部分合订在一起,用A4纸、3号仿宋字体打印、双面印刷,统一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请勿用塑料封皮等其它装订方法。
(四)报送申报文件的截止日期:请于2013年3月15日17:00点前,将纸质申报文件及电子版报送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袁海波管伟举张成志
电话:010-63906936/6925/6832
传真:010-6390693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906
邮编:10003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申报文件格式
http://www.chinagrain.gov.cn/n16/n1077/n447016/n4891790.files/n4891802.doc
2.粮食储藏领域
http://www.chinagrain.gov.cn/n16/n1077/n447016/n4891790.files/n4891803.doc
3.粮食物流与装备领域
http://www.chinagrain.gov.cn/n16/n1077/n447016/n4891790.files/n4891804.doc
4.粮油加工领域
http://www.chinagrain.gov.cn/n16/n1077/n447016/n4891790.files/n4891805.doc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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