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文号:环办函[2014]57号
颁布日期:2014-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2014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14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2013年度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安排报送我部,请将电子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张士霞赵莹

电话:(010)66556057(兼传真)66556058

附件:2014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http://www.mep.gov.cn/gkml/hbb/bgth/201401/W020140121371780196467.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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