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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宋仁英、英国歌手于果·亚拉南德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0〕1888号 |
|---|---|
| 颁布日期:2010-08-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宋仁英、英国歌手于果·亚拉南德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888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60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新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宋仁英、英国歌手于果·亚拉南德,于2010年9月3日至5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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