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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韩国歌手米娜到河南省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1〕1269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韩国歌手米娜到河南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269号
河南省文化厅:
你厅豫文市〔2011〕7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郑州盛会娱乐文化管理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韩国歌手米娜,于2011年7月23日到河南省许昌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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