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士琉森交响乐团、意大利艺术家Giorgio Pacchioni、日本艺术家大泽聪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1〕662号
颁布日期:2011-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士琉森交响乐团、意大利艺术家GiorgioPacchioni、日本艺术家大泽聪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662号

国家大剧院:

你院院演文[2011]20、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邀请瑞士琉森交响乐团一行79人,于2011年6月25日至29日;邀请意大利艺术家GiorgioPacchioni、日本艺术家大泽聪,于2011年7月17日到你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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