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7日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谭志桂主任受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推进法治,为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全面深化法治绍兴建设,早日建成现代化绍兴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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